晚清時期,候補大軍為什麼會如此浩浩蕩蕩,龐大無比?一個主要的原因即在於清政府的納捐政策。
納捐,實際上就是政府為了增加財政收入,公開買賣官爵的一種不合理卻合法的行為。(未完待續。)
三、梨花滿地(三)
賣官一事,據史料記載,在我國曆史上少說也有兩千年之久了。秦始皇時,就有納粟一千石,拜爵一級的記錄。漢襲秦制,繼續納粟拜爵。漢以後各代,關於賣官鬻爵的事情,同樣不絕於史書。清入關以後,雖然歷朝有停止捐納的上諭,然而一直持續到清朝滅亡,賣官一事事實上並未真正停止,實與清王朝存亡相始終。
晚清時期的幾個皇帝,個個叫窮不迭,將國家官爵明碼標價,大賣特賣。既然政府公開賣官,官職自然就成為了商品,官場也就成了一種可以明碼標價的大市場。
從某種程度上講,金錢與官職交易,可以視為一種特殊的交易,買賣雙方都具備了雙重身份:在這場交易中,買方也具有賣方的身份,賣方也具有買方的身份。買者用錢買了官,有了將本求利的基礎,就可能在此後的任職之內貪汙**,一本萬利;賣方賣去了政府要求官員之能成為為國家服務的官員的標準,賣去了官員應該遵守的規矩,賣去了官員應該承擔的義務,同樣賣去了官員的從政良心和對國家的忠誠。既然千里做官只為財,買方成交後,上任後儘管撈本賺足就是了,別的事情找政府,找皇帝去,本大老爺就管不了那麼多了。而政府作為賣方,雖然暫時得到了金錢,換得了財政危機的暫時緩和,卻也因此形成了貪汙成風、無可救藥的吏治,這是賣方與買方雙方的利益和性質所決定的。政府在出賣官職的同時,也把政府的尊嚴、官場的廉潔與官員應該遵守的責任與義務全都折價變賣了。這種情況,朝廷也心知肚明,可就是不願意停止下來。
道光二十九年(1849年),道光皇帝在召見官員張集馨時就曾道出了他的擔心:“我最不放心的是捐班,他們素不讀書,將本求利,‘廉’之一字,誠有難言。”張集馨問捐班既然不好,何以還準開捐?道光皇帝拍手嘆息說:“無奈經費無所出,部臣既經奏準,伊等請訓時,何能叫他不去,豈不是騙人嗎?”
晚清時期,內憂外患,國勢日弱,國家財政確實十分困難。為了開闢財源,以賣官鬻爵為內容的捐例之風大開,這是政府道德與政治智慧的嚴重滑坡。賣官買官的結果,不僅造成國家的名器不尊,仕途擁塞,還導致清王朝官員素質的嚴重下降、吏治的日趨**、民心的逐漸喪失,所有這一切,都無疑大大加速了清政權衰亡的歷史程序。
“近十年來捐途多而吏治壞,吏治壞而事變益亟,事變亟而度支益蹙,度支蹙而捐途益多,是以招亂之道也。”慈禧太后說道,“這原本是飲鴆止渴的事兒,起初是為了評定發逆捻賊,又有洋人為患,不得不廣開納捐,如今與洋人交好,國內又是平定了回亂,斷不可再行此途,若是再如此下去,再多的京察大計都是空談!”
據清朝野史記載,浙江山陰縣人蔣淵如看到官場有利可圖,若買到知縣的官職,每年少則可撈得銀子幾千兩,多則可達10萬兩。但他一時又拿不出那麼多的本錢,於是便想出與其他4人集資捐買的辦法。蔣淵如出資最多得任縣令,其餘4人則分別擔任刑名師爺、錢糧師爺或辦事、守門的家丁,而所得贓款按集資多少分成。於是,5人通力合作,上下其手,貪贓枉法,年收入銀子竟高達20多萬兩。3年後,蔣淵如等人雖以貪汙罷官,但5人皆如願以償,貪汙中飽,滿載而歸。
“是,”高心夔也只是分析現實情況,沒想到太后如此激烈,應該是在軍機處受到了頗多掣肘,果然太后繼續憤憤說道,“軍機處的自然是掌櫃,知道柴米油鹽貴的很,這一個大出息不願意丟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