豺狼對視,一步步倒退。不管身後是何方,是否別有兇險,遠離這些豺狼,才有機會看到明天的太陽。
斜陽將少年的身影拉成細長,那群時而抬頭吐信、時而低首齧咬的豺狼,也漸漸由清晰變模糊,從瞳仁中遠去、消失……
……
在張放的身影消失近半個小時之後,幾隻豺啃食得正歡,突然空氣中響起數聲尖銳的利嘯,一支手指粗細的箭矢破空而至。噗!獸血四濺,一陣淒厲的嚎叫聲過後,地上多了一具豺狼屍體。
餘下幾隻豺嗷嗷怒吼,但動物特有的危險預感,終使它們不得不放棄食物,夾著短尾,倉皇而逃。
將豺狼驚走的,是十餘個黑布裹頭、褐衣直掇、窄褲麻鞋的漢子。這群人身上帶著長短刀劍,其中一人持一把角弓,地上那隻豺狼屍體就是他的傑作。
目睹現場慘狀,十餘名漢子眉頭都不皺半分,十分默契地散開,四下搜查。有的檢查車輛,有的檢視屍體,有的撿拾散落物品,更有數人,順著之前張放滾下山坡的痕跡,細細搜尋一番。
在這些漢子四下搜尋之時,只有一高一矮兩個漢子站立不動。其中那五短身材、頭如笆斗、脖頸粗短、腆肚如鼓的矮壯漢子,正仰頭咧嘴對身旁那瘦高漢子道:“劇辛老兄,我沒說錯吧,這點小事,難不倒咱們弟兄,包管幹淨利索。”
被稱為“劇辛”的人,是一名臉頰瘦削,留著八字須,面目陰沉的中年男子。在這一群人中,只有他一人頭戴幞巾,身穿直裾深衣,腰間佩劍,氣質與這群粗陋漢子格格不入。他仰頭望著旁側高峻險陡的山峰,目光一落,掃了一眼滿地墜石,陰沉的臉露出一絲笑意,點點頭道:“以亂石伏擊車馬,造成意外事故模樣,無懈可擊。也只有熟知此處地勢的賢仲昆,才能辦到,劇辛此番未找錯人。”
矮壯漢子不無自得一笑,正待說話,卻見一個右腮有撮黑毛的漢子,急匆匆走來,面色難看地稟告:“御手、侍從都在,唯獨少了一人,有足印顯示往北而去……正主跑了。”
矮壯漢子笑容僵住。
劇辛握劍柄的手一緊,森然逼視那矮壯頭目:“焦孟,你要兵器我給了,要錢穀我也給了,只要求你將此事辦得妥妥貼貼——這就是你所謂的乾淨利索麼?”
矮壯頭目呼哧哧喘著粗氣,臉色鐵青,雙目鼓出對十餘手下怒吼:“給我搜!給我找!踏遍陀螺山也要給我挖出來——”
第二章 【有緣相逢】
張放擺脫那群豺狼後,一口氣跑出五百米,鑽進路邊一片樹林,扶著一棵大樹直喘氣,然後按住肋間,貼著樹幹,慢慢滑坐在地。兩隻腳掌傳來陣陣刺痛,提示他現在還光著腳。
這具身體的原主人本是有鞋子的,張放在上坡時就曾撿拾到一隻,當他看到那隻鞋時,就明白為什麼會光著腳了——那是一隻木屐。
可惜無論如何都找不到另一隻,多半被埋在亂石堆下了。只有一隻鞋,而且還是底子很厚的木屐,穿在腳上怎麼逃?所以張放乾脆把這木屐也扔了。光著腳在崎嶇山路這麼一陣狂奔,皮破出血再正常不過。
張放蹺起腳,白裡透紅的腳掌,看來“自己”出身還真不錯,這腳掌保養得比現代那具身體的手掌都好。不過,這對走山路可沒有什麼幫助。當然,這小事難不住他,用劍割下兩幅衣裳下襬,將腳掌纏繞包裹起來,做成一雙“布鞋”。試著走幾步,倒挺管用。
望著莽莽群山,以及天空那逐漸西沉的太陽,張放知道,當務之急,就是尋找有人煙的地方,否則一旦入夜,飢寒交迫、餐風宿露不說,那群豺狼是否吃飽還是個未知數……
要在一個陌生的地方,尋找人煙之處,沒頭沒腦瞎轉是行不通的,必須有一個切實可行的方法。前世是驢友,有過不少野外生活經歷的張放,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