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按你曾經說過的話,大概,有八百年,或是更多?”
雷克徐徐在雷獸青風的背上坐下,皺著眉頭猜測道。
“呵呵,你很聰明。的確,我活得已經很長時間了,是那種長得連自己都快忘了時間概念的悠長時間。”
三頭食人怪中間那個頭對準雷克有趣地眨了眨眼睛,伸出一根巨大的指頭。
那上面依稀還滴著血水,有著索非婭給它留下的深刻紀念。
“一千年?”
雷克撥出了一口長氣,雖然已經做好心理準備,可是經過三頭食人怪親口證明,他還是不由自主地感到了震驚。
這樣悠久的時間,如果放在人類身上,怕是要連骨頭渣子都爛沒了吧?
“沒錯,就是一千年,或許更多一些吧,我也記不太清楚了。”
三頭食人怪再度嘆了一聲,仰頭望著天邊的幾朵白雲,不知道心裡在想著什麼。
或許,它在感慨。
“取個整數,就算它是一千年吧。很多事情,就是從一千年前開始的。那個時候,這個世界還是很平常、很普通的世界,米拉高原,不過是人類所征服的一座平常的高原而已。
不過,因為這裡的地勢太高,不適合人類居住,人類除了極特殊情況,也是從來不涉足這裡的。
記得當時我只不過是米拉高原上一頭很普通的黑熊。你別驚訝,我原來的確就是一頭熊。那個時候,這個世界上還沒有所謂的妖族,你們人類仍舊是這個世界的王者,沒人能與你們相抗衡,沒有任何一種生物。”
說到這裡,三頭食人怪再次暴笑起來,像是在笑自己的命運,也像是在笑自己曾經的經歷。
自從來到這個世界,雷克已經見識過太多令自己感到震驚的事情了,倒是沒有對三頭食人怪的前身是一頭黑熊表示驚訝。
“記得那個時候我被另一頭同伴打敗,在爭奪領地的戰爭中敗得一塌塗地,不得已,逃出了西米拉的高原大森林,孤獨地遊走在米拉高原之上,過著飢一頓飽一頓的生活,偶而,好不容易打到的食物還會被狼群或是其他野狗等其他的傢伙搶去,那時候真是過得太艱難了。”
三頭食人怪已經完沉浸在了對過往經歷的追憶之中,醜陋的不能稱其為臉的臉上浮現出緬懷的神色。
“有一天,我在追逐一群馴鹿的時候受了傷,那些馴鹿的長角好鋒利啊,有兩頭高大健壯的馴鹿為了保護它們的幼崽直接跟我展開了肉博。如果我不是餓了兩天兩夜沒有力氣了,也許我不會被兩頭馴鹿打敗。可那時我太餓,實在沒力氣了,儘管最後我終於打跑了那對馴鹿夫婦,可是自己的肚皮也被它們的長角撕裂,身受重傷。
撕扯著幼馴鹿的嫩肉,看著肚皮上那巨大的傷口中不停地流出鮮血,我感覺自己就快要死了。
可是我不甘心,我想,就算是死了,我也要死在一個乾淨而美麗的地方。
儘管在你們人類的眼裡,看上去我好像很兇殘,可是,每一種生物都有其生存的法則。活下去,是任何生物的本性,沒人能夠剝奪任何生物生存的本能。並且,我也同你們人類一樣,是愛美的,愛美和希望活得更好的天性是每個生命天生的本能,人與動物都是一樣的。
為了生存而去做些必要的事情,從這個層面上來說,非但不是兇殘,而是自然界的真正法則了。
所以,我從來不認為我自己兇殘,相反,我覺得自己應該是一個熱愛生命,熱愛自然中一切的一種生物。
於是,我便掙扎著向著太陽昇起的地方走去,我想再看一眼初升的太陽。
傳說,能夠在死前看一眼初升的太陽,就會在下一次輪迴中有一個更美好的歸宿。
於是,我走啊走的,直到意識模糊了,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