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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部分

達11.5%,創下兩年來新高;5月份南京房屋銷售價格同比又上漲了9.2%,位居全國第6。房價飆升引起南京市政府高度重視,從5月11日至5月24日短短半個月內,南京市物價局聯合房管、稅務、國土等6部門連續發出3個檔案,對房價進行調控。此次調控的核心是對房價實行政府指導價管理。所謂“政府指導價”也就是“基準價”,其構成是成本、利潤加稅金三部分。檔案規定,普通商品住宅的利潤率不得高於8%,在核準基準價的基礎上,開發商最高加價幅度不得高於5%。樓盤銷售行為也要規範,必須執行明碼標價、“一套一價”、在銷售現場醒目位置標示並在網上公示等規定。此外,還規定,‘尚未銷售面積部分應低於2007年5月14日前該樓盤實際成交的最高價格’,即‘只能降不能漲’。

這3個檔案一出,立刻引來對立的兩種觀點,老百姓拍手稱快,開發商卻公開叫板,認為政府管房價是“開倒車”。北京華遠集團總裁任志強在其部落格上連續撰文“炮轟”南京市物價局,稱其動用行政手段調控房價是回到了計劃經濟時代的“開倒車”行為。南京市某房產老總說,物價局規定開發商利潤率為8%,而稅務局多年來一直按20%的利潤率來預徵樓盤稅收,很顯然,物價局與稅務局自相矛盾,對開發商來說是不公平的。一些房產開發商認為政府該做的是減緩地價上漲速度、抬高房地產准入門檻、“一房一價”不能從根本上解決市場供不應求的狀況,物價部門人力物力有限,也未必能對每套房價進行準確的稽核,因此,從市場狀況和實際操作層面看,其實施效果未必樂觀。

但一些專家學者則認為,政府動用行政手段調控房價,在其他市場經濟國家並非沒有先例,美國政府從1930年介入住房問題,實行住房分類供應,日本、香港的房地產泡沫破滅也說明,放任房價過快上漲對一國經濟是有傷害的。我國發展社會主義市場經濟,但是對農資、糧食、燃料油等價格仍然實行政府指導價,就是為了保證廣大群眾的利益。政府幹預住房市場有理有據。

事實上,關於政府該不該干預市場的論爭一直就沒有間斷。這一問題擴大到對多渠道住房供給制度的反思,對完善我國住房保障制度的討論。

2005年兩會期間,全國政協委員傅繼德首先提交了《關於停止開發建設經濟適用房》的提案。 傅繼德認為,經濟適用房的建設一是因不招標容易滋生*;二是因對房屋售價控制不嚴而使開發商取得不合理利潤;三是因對購房人條件失控而給國家造成不必要的經濟負擔;四是現在二手房增多,困難戶本可買價格低廉的二手房,但都要購經濟適用房。與此同時,全國政協委員田在瑋聯合其他三位委員,提交了《關於加強經濟適用住房建設和管理切實解決城鎮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問題》的提案。而在全國掀起軒然大波的則是2005年夏天爆發的“取消派”和“保留派”的辯論。書包 網 。 想看書來

關於住房保障制度的論爭(2)

2005年7月,徐滇慶《捅掉經濟適用房馬蜂窩》、《經濟適用房的八大弊端》等文章,指出經濟適用房的繼續存在不可避免地帶來*和不公平的分配,應該立即叫停經濟適用房。徐滇慶認為經濟學上最基本的理論就是,在任何時候,政府都不能用財政手段補貼“中產階級”,否則就會引起惡性的通貨膨脹,這個群體過於龐大。“取消派”北京師範大學房地產研究中心主任董藩認為,經濟適用房已經出現購買物件失控、建設標準失控、監督環節失控等問題,必須予以取消。

另一方面,主張經濟適用房應該保留的意見也不少。中國人民大學公共政策研究中心研究員舒可心的觀點頗有代表性,他認為因為區域性不公平就取消經濟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