託於狩獵隊帶回什麼。
他就從來只買樹果吃,最多時不時跟著何晨他們吃點魚。
嗯,順帶的,偶爾地吃一點。
在外面流浪久了,靜下來,會覺得很幸福,序和秋就是這樣的狀態。
“毛巫……”
何晨正欲說什麼,毛巫打斷了他:“別毛巫毛巫地叫了,以後只有大荒部落,沒有黑狗部落,只有大荒晨巫,沒有毛巫!”
說著,毛巫眼神示意了一下烈。
烈傻了吧唧地撓了撓頭:“毛奶奶,你看我幹什麼?”
毛巫眼睛一瞪,一巴掌拍烈鋥亮的腦門上:“之前怎麼教你的?!”
烈恍然道:“那個啥,以後沒有黑狗的烈巫,只有……不是,以後沒有黑狗的烈首領,只有大荒的烈首領!”
何晨哭笑不得。
合著你要把我翅叔怎麼樣?
不過他也明白了毛巫的意思,不由得讚歎這薑還是老的辣,知道大荒部落需要的是什麼。
大荒需要的是黑狗這樣的友善部落!而不是像之前角帶領的黃虫部落那樣,居心叵測的部落。
於是他正色道:“在我眼裡,從今往後只有大荒人!”
他的意思也很明顯,就是他將會一視同仁,不會帶有什麼偏見。
“好,好崽子。”
毛巫沒叫晨巫,而是以“崽子”這種更親近的稱呼:“你叫我毛奶奶吧。”
何晨點點頭:“毛奶奶,走吧。”
兩個巫的親近,也意味著兩個部落的親近。
……
一路走走停停。
其實黑狗部落大部分人都在大荒了,只有狩獵隊的人還沒全部來過大荒。
所以這次聽說黑狗部落要整體併入大荒,那些黑狗部落的人都跑來迎接。
含羞苞和蘑蘑菇部落也一樣。
這兩個部落何晨還沒去談,不過有毛巫在,基本上可以肯定那兩個部落也跑不了了。
這是一種以小博大的壯舉!
要知道,大荒部落整個加起來也就一百人左右!
而黑狗部落五百人,含羞苞和蘑蘑菇加起來估計將近三百人。
一百人的部落,合併了八百人的部落,而且還是以一百人的部落為主!
何晨一開始頭很痛,不知道怎麼辦。
不過漸漸梳理之後,他大致懂了。
“諸位,我們先去豐碑山!”
何晨朗聲道。
他用波導之力擴大了聲音傳播的範圍。
他為眾人準備了一場演出,或者說,準備了一場為新加入者的歡迎儀式。
雖然大荒已經學會了製作最簡單的酒,不過現在糧食不夠吃,何晨禁止了。
所以並不是烤肉美酒的歡迎儀式,而是演唱!
大荒之歌!
接下來每天,何晨都要在晚上吃飯的時候,組織大家唱大荒之歌。
等大家被這首歌洗腦,牢牢記住以後,不管是經歷戰鬥還是什麼。
唱起這首歌,就會有更深的體悟。
更加愛大荒。
“小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