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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54號間十七

警察以“殺人嫌疑”為名,把劉曉茵帶去了另一間病房隔離開來單獨問話。

從他們初我邊上對話來看他們懷疑劉曉茵是前兩天一起入室謀殺案第一犯罪嫌疑人,因為他們不僅被害人住所處監控錄影裡發現了她案發時段出現身影,還找到了帶有她指紋兇器。

對此劉曉茵當然是矢口否認。雖然她初時仍一副痴痴傻傻樣子但後來不多久她就警察嚴肅而可怕指控聲中一點一點清醒了過來隨後立即開始申辯說那天晚上一直都殯儀館裡待著,如果不信,有那裡攝像監控為證。如果她那個時間段離開過殯儀館話那麼監控錄影裡必然會有她離開時記錄。

我聽她這麼一說就知道要糟。

因為馮俊那個鬼魂清清楚楚地跟我提到過,那天晚上劉曉茵被鬼上了身離開殯儀館足足將近四個小時。而那個附她身上鬼不是別人,正是半年前一起命案裡慘烈死去無名氏。它所帶她去地方,是它舅舅家。

這一點劉曉茵是一無所知。所以當警察冷笑著點點頭,告訴她那天晚上殯儀館監控錄影恰恰記錄了她那天凌晨離開她工作地方,到附近2號樓逗留了陣,然後出來離開殯儀館,直到凌晨四點才重回去整個過程時,劉曉茵驚呆了,然後有些焦躁地大喊起來:“那才見鬼了!我明明2號樓裡睡覺!我一步也沒出過殯儀館!我為什麼要殺那個人?我根本就認也不認識他!!!”

“那你認識這個麼?”警察遞給她幾張照片問她。

照片是案發現場兇器。

一把刀,三枚釘子。

警察一邊給她看,一邊像個機器人一樣簡單又直接地描述道,刀被用來捅破了被害人肝,所以導致他難以抵抗釘子則是活生生被按進被害人眼睛和嘴裡,手段之殘忍,就跟半年前那起始終懸而未解案子一樣。

那起案子被害者屍體現就劉曉茵所工作那家殯儀館裡,因此警方不僅認定劉曉茵殺死了現這名被害者,同時也是半年前那起懸案犯罪人。雖然不確定劉曉茵先後作案目是什麼,但他們推斷說,也許是那具屍體突然出現勾起了劉曉茵藏匿已久殺人,所以見到屍體當晚,她就迫不及待出去尋找能消除她這一獵物。而那之前,她精神開始失控是有先兆,因為命案發生幾小時前,警方曾接到過劉曉茵報警,說殯儀館解剖室也就是停放半年前那名被害者屍體地方,警報器響了。

警方接到報警趕到現場後發現那裡並沒有什麼異樣,倒是劉曉茵,一副精神失常樣子,好像跟空氣打架,所以他們推算,那個時候她精神已經開始失控了。

劉曉茵聽到那時臉上百口莫辯一副神情讓我不忍直視,但我沒辦法說些什麼,即便我知道她是無辜,卻也只能邊上無可奈何地看著。

後來劉曉茵問他們,那她為什麼要殺了那棟公寓裡男人。

那晚之前她都沒聽說過那個小區,也從不認識那個男人。他們之間一點關係也沒有,她為什麼要殺了他。

警察回答說,他們調查那名死者身份時候,發現他有一名過去曾經來往很密切外甥失蹤已經很久了,而他初被報案失蹤時候,跟前一起案子那個死者屍體被發現時間相當接近。由此可推論,那名失蹤外甥或許就是前起命案被害人。而劉曉茵,必然是個患有精神疾病、先後用相似手段殘忍地殺害了兩個有血緣關係男人連環殺手,而她體魄和她當過兵資歷,恰如其分地證實了她是極具殺人條件。

劉曉茵聽到這裡頓時歇斯底里了起來。

她一下子從床上跳起抓住其中一名警察,對著他尖叫:“你們這是汙衊!我從沒有殺過人!我從沒有殺過人!!你們這些吃乾飯!找不到兇手就胡說八道冤枉無辜者!我沒有殺人!!沒有殺人!!!”

然後別人使勁把她拖開時對著我哭喊:“寶珠!你知道我是無辜!是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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