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ck難堪地相對著。
“Jimmy…… ”Al看著他,站起來, 一本正經地開了口。
Jimmy愕然地看著。
就在那時,身後“呯”地一聲巨響,Jimmy急忙回頭,Jack已經起身走了,門重重打在門槽兒裡,又彈回來。
Jimmy轉回頭。
“……”Al注視著樓梯下Jack遠去的背影,輕輕嘆息了一聲,一屁股坐回了椅子。
*
二層的房間裡,晚上,Jack敲門進來了。
Jimmy剛剛洗過澡,換上衣服。
Jack在他面前拉了只椅子,嘆息一聲坐了下來,兩手按在身前椅子背上。
“Jimmy……”許久,Jack開口了,注視著他。
“什麼……”Jimmy詫異地看著Jack的神情,伸出手去握住了Jack的手腕。
“Al的意思……還是讓我跟你說。你……”Jack有點說不下去了,他猶豫了一下,低頭看著Jimmy握著自己的手,許久Jack忽然輕輕嘆息了一聲,伸手抓過Jimmy丟在旁邊桌子上的指甲刀,握起了Jimmy的手。
“啊!”Jimmy一下呆住了!
身體不由自主往後一縮,呆呆地看著Jack逐一握著自己的手指,剪過又細細地修整齊。
長久地,屋子裡一片沈默。
只有佛羅里達的炙熱,從敞開的視窗湧進來。
*
三天之後,他們再次一起上路了。
(To be continued……)
終極往事176上
176上
那個下午,Jack向Al承認他捨不得Jimmy走。
Jack自己也知道,不狠心把Jimmy趕走,是件很自私的事情。
“可是──”他問Al,“就這麼一次,我帶個人怎麼了?!”
紀律,或者還有一些別的話,倆人誰都沒有提。
而Jimmy,發現自己還從沒那樣為一個自家以外的人擔心過。
他漸漸看出,Jack他們在追蹤一夥殺手的行蹤。有時出現在殺手前,有時緊隨著那殺手留下的痕跡。
這太危險了!Jimmy眼前不斷閃現那個漆黑的夜晚,殺手可怖的面具對著自己的那一幕,他害怕有一天,那個自信又充滿活力的男人,就那樣一去不回。
──那個晚上,Jack低垂著頭坐在Jimm房間裡。
“Al說,我不把你趕走很自私。”Jack說。
Jimmy驚訝地看著他,但是Jack眼神隨即一閃,看著他,“也不會總這麼危險。”
*
Jimmy就這樣跟著Jack一起上路了,在中西部兜了個圈子,最後到了丹佛。
他們周圍暫時風平浪靜起來。Jack到一家機械公司上班,在城市邊緣租了一套公寓,每天跟他的頂頭上司,一個牛津歸來的中年女人調情。
他的那夥人裡,Al最先出現在那小鎮上。Jimmy在超市碰到他,驚訝地發現他換了個名字,叫萊昂斯。
而他自己,卻被Jack命令每天像個主婦似的呆在房子裡,去超市買東西,照看公寓的花,或是帶著兩隻粉紅色的大手套在廚房裡煮東西,研究法式烹調,或者──時裝製作。
理由是,Jack是個法國菜和服裝愛好者,他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