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家的生命都剝奪了,自然反自由了,你看人家後世山姆大叔國內都不搞槍斃的,最高懲罰就是坐牢,判刑能叛到讓某罪犯坐六百多年牢。——他們覺得剝奪人身自由權已經是極高的懲戒,而剝奪人生命則不僅違反自由精神,而且還有違人道。
但南宮無雨顯然不這麼理解,她皺眉道:“可是俠士們殺的,都是該殺的人呀。”
雲錚搖頭道:“不可否認,很多俠士從他們內心而言,確實是行俠仗義、替天行道,但是國有國法,家有家規,只有經過朝廷——或者說經過代表正義公理的律法審定,才能決定一個人有罪無罪,該死還是該罰。也就是說,即便那被殺之人的確**人怨,人人恨不得生啖其肉,但也只能由朝廷審判過後才能殺掉。”
“這有什麼區別?一個人做過壞事,大家都知道了,那些大人們去審了以後殺,和俠士們直接殺,這有區別嗎?”南宮無雨更不理解了,她發現雲錚的思維有時候真的很奇怪。
雲錚正色道:“區別大了,程式錯了!”話一出口,他就愣住了。因為忽然想起,法律最重程式,這是後世的原則。
後世美國聯邦憲法第五和第十四條修正案規定,“非經正當法律程式,不得剝奪任何人的生命、自由和財產”,這就是著名的正當法律程式條款。它雖然是美國憲法中最難理解的部分,卻又被認為是美國法律的本質所在;它雖然引起了前所未有的論爭,對什麼是正當法律程式至今未達成一致意見,卻在上訴到聯邦最高法院的案件中有40%與正當法律程式有關,在聯邦最高法院適用於各個案件的次數遠遠超過美國憲法其它條款的規定,而成為美國公民權利的最重要的憲法保障。
在後世,正當法律程式的理論和實踐已經成為美國憲政的基石。正如美國著名法官本傑明?卡多佐所指出的,“不經正當法律過程,無人應被剝奪自由,這是一個最具普遍**的概念。”又說“當今世界任何一個追求文明與進步的民族,都應該有他們自己的正當程式,儘管他們也許並不使用‘正當程式’這個稱謂……這是當今世界的任何一種司法制度須臾不可缺的東西。”
但云錚發現,在現在的大魏,這個觀點估計很難得到人們認可:中國從來都是一個人治國度,幾千年的文治傳統太過強大,法制和法治的路,太遙遠了。
就好比某人殺了自己的妻子,只要這件事情被查出來發現屬實,那麼不論是在中國任何朝代,都足夠就此給此人定案。但同樣的案件曾經發生在美國,結果卻全然不同。
曾經在美國炒得沸沸揚揚的“辛普森殺妻案”,最終以辛普森無罪釋放為結局,使很多**為憤慨和困惑,眼看著這個用兇殘手段砍殺兩個無辜者的“兇手”面帶微笑,大搖大擺走出法庭,不禁想問:人世間還有天理嗎?還有公道嗎?辛普森的辯護律師,哈佛大學終身法學教授艾倫?德肖微茨也認為“世上沒有一個法官會認為辛普森是無辜的。公訴方的證據也足夠讓陪審團判他有罪。”
但為什麼最後辛普森被無罪釋放了呢?請看:“警方為了加強說服力,在辛普森的襪子上滴上了被害人的血。但被敏銳的德肖微茨看出了破綻,因為血液滴在襪子上和倒在襪子上是不一樣的。這使得陪審團相信,如果有一個證據是偽造的,其他的證據又有多大程度是可信的呢?……而陪審團更進一步地認為,如果國家機器都弄虛作假,那就太可怕了,警方的所作所為是不可原諒的。”從這裡可以看出,辛普森有罪可以確定,但導致辛普森被判無罪的問題很簡單,就是因為警方執法過程中出現弄虛作假的情況,使審判辛普森的整個法律程式經不起質疑直至被否定……
看到那兩個無辜被慘殺者的照片,看到辛普森面帶笑容走出法庭,很多人的心在痛疼,在滴血,怎麼會是這樣,法在哪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