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an從倫敦回來一個月之後,上東城一個心理醫生因為濫用處方藥被吊銷了執照,幾個在他診所看過病的人因此受到牽連,Han也在其中。警察發現他用那個醫生的處方分別在幾家藥房買了超過限制劑量十幾倍的安非他命類藥物。他很可能只是想用那些藥結束自己的生命,結果卻受到持有第三等級致幻藥物並具有販賣意向的指控。我為他找了律師,又透過我父親的一些私人關係同檢方達成協議,指控在上庭之前被撤銷了,但Han必須去指定的專業醫療機構作康復治療。這就是為什麼他會在精神科醫院,也是為什麼我沒有把這件事講出來的原因。”
Ward沉下臉來,的確,暴力傾向,外加持有致幻藥物並具有販賣意向的指控,牽扯出這件往事會使當下的情勢更加不利。如果檢察官那方面在這件事上大做文章,到時候他們就會很被動。
Esther繼續說:“Han總共在那所醫院住了八個月左右,出院後又休息了一段時間,然後就回芭蕾舞團了。之後一切都很好,我們住在一起,一年多以前結了婚。”
“你不認識那個叫G的女人?”李孜又提起那個名字。
“一無所知。”Esther回答。
李孜和Ward交換了一下眼色,站起來,在桌上留下一張名片,對Esther說:“如果你想起什麼,打電話給我。”
離開那間畫廊,Ward還要去另一個地方辦事,李孜則回到事務所,完成這一天耽誤下來的案頭工作,然後又仔細讀了一遍Han Yuan那件案子前前後後的資料,下班的時候已是晚上十點左右。她換了兩部地鐵回家,拿鑰匙開門,房間裡黑而安靜,只有門口留著一盞小燈。她脫掉外套走進臥室,腳步聲吵醒了正躺在床上睡覺的Terence。
“回來了?”Terence問了一句,臉仍舊埋在枕頭裡,床邊的地毯上雜七雜八的堆著幾本書和講義。
“嗯。”她回答,走進浴室,關上門。
她脫掉衣服,站在淋浴龍頭下面,溫熱的水霧落在她肩上,那種不輕不重的壓力卻讓她覺得非常疲憊。那不是一天的奔波積累下來的身體上的疲勞,也不是因為眼睛或者腦子。她決定置之不理,因為她知道,有些事可以控制,只要她足夠認真足夠努力,另一些則行不通。
第二天早晨,她去Ward的辦公室找他。胖子向她道早安,告訴她,今天上午就會向法庭提出第三次司法精神鑑定的申請。
“那麼,就這樣了嗎?”李孜有些失望。
Ward攤開手回答:“暫時是這樣。”
李孜想了想,又問:“你記得Han說過Eli Yorke曾是G的經紀人嗎?他工作的經紀公司裡應該會有G的資料。”
Ward點點頭,說:“如果真有G這麼個人的話。我可以找人去查一下,不過York離開美國有五年了,而且那一行不像普通職員工作那樣固定,可能需要幾天時間。”
李孜站起來告辭,Ward看著她說:“你看起來精神不好。”
她伸手揉了下額頭,解釋:“可能是前一晚沒睡好。”
“真投入啊,夜裡躺在床上還在想案子。”胖子調侃道。
她便也半真半假的回答:“是啊,我記起Esther Poon說的那些話,一直在想一個問題,什麼時候也能遇到一個人,告訴我,誰是李孜?”
這不經意的一句玩笑話卻觸動了她自己的神經,很久都沉浸在毫無意義的傷感當中。
緊接著那一天是馬丁路德金日,股市休市一天,昔日熙攘的辦公室變成了孤島。但並非所有事情都停滯下來了,李孜仍舊忙得腳不沾地,去取戒指,試衣服,打電話。她印了大約八十份請柬,一半粉一半白,粉色的寄給長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