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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部分

那我去找你吧。

不用!

我的回答乾脆到自己都覺得不近人情,可是我真的管不了那麼多了,我要搞清楚,我要知道那個人是不是方晨,我要知道現在的方晨過的好不好,心裡難受極了。

今天我有點累,想回去早點休息了,明天我去找你,乖!

努力的平復了心情,回了小凱,轉身又回了Rainbow,遠處,那個位置,服務生在收拾滿桌的酒瓶,手機還給了馮明。

我不能問馮明他那個朋友是不是叫方晨,我不能。

我要自己去找方晨,可是我要去那裡找。分手的時候,方晨悄悄的搬走了,我要去哪裡找?我真是個混蛋,明明愛著,為什麼要放手,為什麼?

我要去找任可,我要知道方晨現在在哪兒,現在只有任可可以幫我解開謎題。

出門一邊開機,一邊打車,北京的交通讓人崩潰,我發了瘋似的在馬路上橫衝直撞,恨不得把打到車的人拽下來。

任可你倒是接電話啊,接電話啊。。。

☆、第三章

剎車聲、人群的嘈雜聲、急救車警笛聲,依稀在耳邊迴響。被撞飛的時候,嘴裡還大聲的喊著方晨這個名字,那一刻的心裡只有他。

人往往在最危難的時刻,脫口而出的才是摯愛吧。

方晨,方晨,你在哪?回來吧,算我求你了!

病人手裡攥著手機,手上的傷口沒辦法處理,怎麼掰也掰不開。一直都在喊一個叫方晨的名字。我們也是看到手機裡最後撥出的電話,這才聯絡到您。

警察把任可帶進病房。

哥,你怎麼了,怎麼會這樣,這是誰幹的。

瞬間就哭天喊地起來。每年他們雜誌社都會搞年會,自己的員工表演節目,任可年年第一,不愧是他們雜誌社的第一影后。

喊什麼,喊什麼呢?!這是醫院,不是殯儀館。

啊哈。。。哥你可不能死呀。。。

聽到護士這麼一說,先是愣了一下,然後更是傷心的坐在地上哭了起來。後來想想,還是欣慰的,起碼真的在我百年之後,有一個真心為我惋惜的朋友,在我祭日的時候還可以來看看我,和說說話,也不枉人生走此一遭。

他沒什麼大礙,就是左腿骨折,左腳腳踝粉碎性骨折,還有一些擦傷,撞車之前應該是喝了酒,目前昏迷,一會兒就能醒過來了,跟我去辦一下住院手續吧。

護士看著不明就裡的任可,哭笑不得。

你怎麼不早說,嚇死我了。

一邊抹淚一邊從地上迅速站了起來的任可,擺出一副“還不給本宮跪下”的表情,回敬了那個護士。

辦完住院手續,任可進了病房。

此時的我已經醒了過來,可依然沒有忘記車禍之前的想法。直到現在我才明白,方晨就是我的一切。

每天只要下班回家就讓我脫掉所有衣服,換上他買的大熊貓連體睡衣,我覺得太娘炮想換一套,他不讓,說這個可愛,我是他的國寶,時間久了倒也覺得可愛了。

從住進這個家的那天起,我的生活起居全部由方晨來打理,7年裡,沒有一天吃不到早餐的,每天要穿什麼衣服,都是前一天晚上方晨幫我準備好放在床邊的。7年來,我沒有自己買過一件衣服,沒有買過一次菜,做過一頓飯,唯一的一次是方晨生日,我看著菜譜做了他最喜歡的鯽魚湯,等他進門的時候,我把準備好的蛋糕和一大束玫瑰杵在他的面前,他說他感覺是世界上最幸福的GAY。

吃飯的時候他說,以後不許我再進廚房,他不喜歡男人進廚房,身上全是油煙,廚房是他的領地,任何人不得搶奪。那個時候我以為方晨離不開我,我自以為是的以為無論怎樣,方晨都不會離開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