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尊,跟乞丐要飯的人,死了也是餓死鬼。
只是,當初他也覺得,自己肯定不會吃老鼠的。但要不是那個男子地出現。他現在肯定已經將那隻耗子吃光下肚了。
所以,現在,他不知道自己那所謂的自尊,還能撐多久。
即便他開口了,別人也不一定就會分點吃的給他。
人向來都不是很有同情心的動物。尤其是窮人。尤其是很窮的窮人,他們不會放過每一個嘲笑其他比不上自己地人的機會。
說到底。能活下去,才是他最主要地目的。
他嘗試了自己出去乞討,不過一點收穫也沒有。他守在一個酒樓後門的泔水桶旁邊,等到半夜,好不容易人家倒了些剩飯。卻來了一條大狼狗,他險些被咬,他逃跑的樣子,比一條狗還要狼狽。
幾天之後。那個男的又出現了。
這回。他帶來地,是粽子。可是這粽子的米,卻是一粒一粒晶瑩剔透,都如同水滴一樣。聽他說,這叫水晶棕,裡面的米一粒粒全跟水晶一樣,而且本國是沒有的。這是域外才有地米。品種稀有,並且種植過程繁瑣。
他不知道什麼是水晶。他沒有見過,也沒有聽說過。他無法從水晶去想象這粽子,只能透過這粽子去想象水晶。
其實,對於他這麼飢餓地人來說,水晶棕和一般普通的粽子根本沒有什麼區別。在吃的方面享受,是有錢人才有的特權,他不過是想填飽肚子。
但是,他不敢吃這粽子,他越發覺得這個男人很奇怪了。
為什麼,他要對自己這麼特別呢?
可是,他真的很餓了。
那男子出現的時候,其他乞丐都出去乞討去了,又是他一人。
這回,他注意到,這男子的身上,有一種淡淡地香味,還有他手指上套著地一個碧綠的扳指,他身上地衣服,是純白之色,可是,領口和袖口有一圈淡月色的花紋,精緻而華貴。這一切都彰顯著他面前這人的不凡。
這樣一個人,為什麼會一而再再而三地跟自己說話,給自己吃的?而且,他似乎對自己和爹都很瞭解。
自己確信是沒有見過這人的。
難道他認識爹爹?可是,如果認識這樣一個人物,爹爹有什麼道理不拿出來吹擂一番呢?
他狼吞虎嚥地吃著粽子,一邊跟著他走到一處妓院。
他沒有來過這裡。他只是聽說這裡很出名,在這裡住上一晚上,能花上千兩的銀子。上千的銀子有多少,他不清楚,他只知道,那是很多錢,多到這輩子他都不可能有的錢。
那時,他真的沒有想過,這一生,他的命運齒輪,在見到那男子的那一刻,就已經改變了。這些當時在他看來多到可以買下這座城的錢,在不久之後,已經完全不被他放在眼裡。
這一回,他在妓院的門口見到了爹。爹正在給一個濃妝豔抹的女人一大把銀子。那些銀子,如果給他買饅頭,他應該可以吃上兩年。
看來,爹真的是把他忘了。
“就算是父子,能同困苦,也不一定能共富貴的。”男子將手按在他的肩膀上。
他覺得肩膀上好像被什麼東西紮了一下,有些疼。他側過頭,卻看見男子白皙修長的手指,握著自己的肩膀,愈發顯出自己衣衫的襤褸和骯髒。
他下意識地想縮回去,他感覺站在這人面前,更加顯現出自己的卑微來。他只顧著低頭,沒有見到,那狀似親近的男子,眼中有厭嫌一閃而過。
不過,就算他當時抬頭看著那男子的眼,又怎麼樣呢?他真的能看穿那男子比寒潭還要深邃的眼神嗎?
他不知道,眼前這個人,就是落夕榭的主人。
他的名字叫朝影,是個比影子還要難以捉摸的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