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終於死了。”
緋月抓著林雪庭說,說:“殺人償命,我知道的,我知道我該和他一起去死的。”但他還是逃跑了。
“可是臨到頭時,我又後悔了,我不甘心,憑什麼呢?我只是想保護自己而已,而且,要說該死,最該死的難道不是莊長波嗎?”
“他對我做了那麼多噁心的事,為什麼他還活得好好的?”
緋月陷入了回憶,眼睛也蒙上了一層霧氣,讓他看起來像是魔怔了一般:“雪庭,你說,我該和他一起去死嗎?”
林雪庭沉默了,按照他從前的法律認知,殺人償命,這是根本就爭辯的事情。
但是法律之外,也有人情。
林雪庭認為,就緋月這種情況而言,就算他殺了人,但這麼多條條框框加在一起,也不會判處死刑,應該也就是關押個十幾二十年。
而人情之外,又有認理不認親,和認親不認理。
所以此時此刻此地,林雪庭選擇的認親不認理:“你不該死,你應該好好活著,等到80歲之後,我再和你一起下地府,去狠狠的揍他一頓。”
16歲的緋月,滿懷一腔真心,踏進了知府府邸,他甚至天真的以為迎接自己的是燦爛的未來。
但是現實狠狠地抽了他兩巴掌,並且讓他陷入更加無望的深淵。
以至於讓他滿身傷痕,最後忍不住動手殺了人。
林雪庭生活在一個和諧的家庭,他幾乎想象不到,這麼多年以來,緋月到底是怎樣忍著煎熬,踩著荊棘,走到了現在。
林雪庭撫摸著他的臉頰:“緋月,你會長命百歲的,你沒有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