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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部分

幼崽們帶著五頭角羊在部落裡好生炫耀了一會兒,於是部落今天的主菜就是他們帶回來的角羊和果子了。

角羊被烤的香噴噴的,上面還撒了蜂蜜和冬果果汁,簡直色香味俱全!

冬果是天然帶著鹹味的果實,可是,如果能再鹹點就好了——

如果能找到鹽就好了。

有了鹽,就可以醃鹹菜啦~

嚼著角羊肉,孟九昭一如既往的第n次想起同樣的問題。

遠古地球史上依稀介紹過可以用海水煮鹽,似乎有些特殊地貌的地方也可以找到鹽——

孟九昭決定明天繼續走遠一點,說不定再走遠一點,就可以找到鹽了。

***

哈魯失去了他的羊群,習慣了放牧生活的他非常不習慣。就在這個時候,哈魯想起了那次見到的毛衣雞,靈光一閃,哈魯決定養雞。

養雞好,不但可以吃肉,還能吃蛋!

哈魯很快的抓了幾隻雞熱火朝天養了起來,美中不足他抓到的是一窩母雞,想要雞生出更多的雞仔,他必須再抓一隻公雞。

不知道為什麼,他又想起了那天見到的毛衣雞。

毛衣實在太抓人眼球了,真是讓人一見難忘,想忘都忘不掉。那隻雞個子非常大,比一般的雞大多了!和他抓到的雜毛母雞相比,那隻雞的毛色順滑,顏色也黃許多,頭上還有高高的冠宇,那一定是隻強壯的公雞。

不知道那隻雞後來怎麼樣了——

小心的看顧著踱著步子四處撿草籽吃的母雞們,哈姆習慣性的用餘光掃視著四周。這一掃不要緊,他看到了什麼?剛剛還在他腦海裡的毛衣雞居然真的又出現了!

那隻雞蹲在那邊的草叢裡,不知道正在做什麼。

哈魯小心翼翼的接近了它,那傢伙警惕極了!哈魯在距離它十來米的時候就被發現了!

太好了!這麼警惕的性格,正是他需要的領頭雞啊!

哈魯越來越想得到它了。

“嘿,夥計~還記得我嗎?”哈魯彎□子,小聲開口了。

對方沒有後退,反而是偏著腦袋,像是分辨他是誰。看到這個反應,哈魯心下稍安,從旁邊抓起一隻母雞,小心翼翼的碰到對方面前。

“喜歡嗎?喜歡的話,它們都是你的。”

為了表現誠意,哈魯把那隻母雞朝向對方扔了過去。母雞不明所以的在空中掙扎了兩下,然後重重砸到毛衣雞面前。

這隻穿著毛衣的雞,毫無疑問就是布萊克家的幼崽——路易了。

孟九昭在不遠處到處找東西,他就跑到一旁上廁所,結果剛剛上完還沒來得及蓋上土,旁邊就過來個人。

那個人還拿了一隻雞,問他喜歡不喜歡吃雞(如今這些堪塔斯已經學會如何分辨雞和堪塔斯幼崽了==)。

答案那還用說嗎?

作為成長期的幼崽,路易從來不會放過到嘴邊的肉。

雖然平時看起來嘴巴很小,可是路易的嘴巴完全張開的時候非常大,眼神夠好的話,就能在他嘴巴張合間看清裡面遍佈的小尖牙。孟九昭曾經試圖和他一起玩接飛盤的遊戲,那是一個角牛肩胛骨做的飛盤,非常堅硬,孟九昭興致勃勃的扔了出去,路易屁顛顛的追了過去,然後。

咔哧——

等孟九昭半晌不見路易回來過去找的時候,看到的就是被路易一個用力過猛咬碎的飛盤。

連堅硬的骨頭都可以咬碎,區區母雞更不在話下。

路易痛快的咬斷了那隻雞的脖子。動作飛快,堪稱秒殺!

哈魯的臉一下變得鐵青。

他飛快的撲了過去,不過動作敏捷的路易怎麼可能被他抓到?於是撲了個空的哈魯只得落在了路易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