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案件律師在法官面前,就如同小學生與研究生的區別,如何充分保證公正審判,不用說當事人,就是律師專業知識也有缺陷,這個責任就要落在主審法官身上,如果主審法官有利益屁股,那保證法律公平只是一句空話。
無論把握案件“進口”的偵查機關,或在最後環節定罪量刑把握“出口”的法院都應該依照“無罪推定”原則,整個程式“嚴進嚴出”,才可能減少冤假錯案的產生,辦案粗線條更不可取,防止打擊面過大,精準執法才是硬道理。
董慧每次來專案組都換一身好看的衣服,要強的特點在她身上體現的較為明顯,有機會就找話題跟莫逸信說話,希望探聽一些案件的進展情況,她在欣山公司的三四百萬元存款不是小數目,常跟莫逸信探討一些法律問題,試圖說明自己在欣山公司並沒有從事違法犯罪活動,莫逸信就詳細的跟她解釋有關法律的規定。
莫逸信心裡明白,董慧這麼樣親近自己,主要目的是想暗地裡透過自己從王蓋賜那裡拿回本金,這種事情在莫逸信這裡是不可能發生的,如果王蓋賜手裡有錢,早就歸還客戶了,不會拖到立案,被採取強制措施,戴上一副枷鎖。
每個客戶都想拿回來錢,前期還跟工作組、專案組的工作進展同步,一旦認為挽回損失希望渺小,就會變得不擇手段。在工作組、專案組層面上,即使王蓋賜籌集一些錢,也只能所有客戶按比例分配,這是大原則。不能違背。
欣山公司客戶中有比較專業的投資者,比如說有兩個客戶就是長期從事煤炭相關業務的,一個是搞煤炭運銷二十多年的生意人,還有一個是平南省某個國有全資煤炭企業的行政處級幹部,兩人投入資金也有幾百萬元人民幣,都認為購買平南鑫博煤業有限公司股權有利可圖。象董慧這種會計專業的也有幾個。欣山公司非法吸收的資金絕大部分都用於企業的正常生產經營活動,唯有購買平南璀璨年代娛樂有限公司的3100萬元人民幣,需要仔細偵察辨別。
莫逸信對董慧說:“你們別以為專案組都很閒,除了這些專案外,平時還有其他案件要經辦。你們客戶自己要抱成團,選出能代表全部客戶的代表來,藉助我們對欣山公司立案的壓力,跟王蓋賜談判,迫使他趕快組織資金還錢,如果王蓋賜提前還錢,或者你們跟王蓋賜達成了合適的還款協議,後期對他的刑事處罰可以從輕、減輕或免於刑事處罰,他需要倚重你們來跟政府工作組和專案組提要求,你們的意見對王蓋賜最後的處罰結果影響很大。”
董慧說:“我明白,我馬上通知全體客戶,把這意思告知大家,我們把錢借給欣山公司也就是為了賺個利息,如果有好結果就行,不一定非要判王蓋賜多少年,拿不回來錢判他多少年都沒有意義。”
莫逸信說:“你們也要多組織人到投資的煤礦看看,看王蓋賜那邊有什麼困難,如果是涉及政府主管部門的協調,你們可以組織人跟政府主管部門談一談,作為投資方你們是一個群體,在這種非常時刻,政府也會重視你們的意見,在法律法規允許的情況下,如果做出有利於煤礦復工復產的行政決策,對王蓋賜也是助力,對你們拿回投資也是有利的。”
“你是欣山公司的會計,你很清楚吸收的存款有五千多萬都購買了鑫博煤業的股權,王蓋賜透過陽興德宏商貿有限公司持股鑫博煤業49%的股權,另外51%的股權由平南煤層氣開發利用有限公司中平分公司持有,你們可以去煤層氣開發利用有限公司中平分公司去過問一下,什麼時候復工復產,還有什麼問題需要解決,如果是政府行政許可的問題,涉及哪個部門,你們就組織客戶代表去過問一下、瞭解一下、催促一下,人不要多,達到效果就行,要合法合規合理。你們可以和王蓋賜站在同一戰線上,共同推動煤礦儘早復工復產,這樣就能儘快拿回投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