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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部分

“大哥,你這樣稱呼我,不要怪我跟你急。你,還有你們幾個人,如果認我這個做兄弟的,就繼續喊我小龍。不想做兄弟了,你們儘管喊我大隊長。”龍若海來不及多加思索,直截了當地就將對方的話給擋了回去。邊說,還邊用手指著王大為,還有他身後的幾個老刑警。

他這話也不完全是矯情。事實也是這樣,喊職務與喊名字,能有什麼區別?除了滿足一點虛榮心而外,沒有任何作用。反而會讓原來很融洽的弟兄關係,變得生分起來。

龍若海知道,有個單位的警察,就為了稱呼的事,出了一個大洋相。那人剛剛接到提拔的通知,其他人並不知情,還是喊了一聲他原來的職務。那傢伙感覺不悅,當即回答說,那都是過去的事情哦。從此以後,這句話就成了此人終生的笑柄。這有什麼意義哩!

再說,自己對提拔還會有一些想法。這些老同志,又會怎麼想?換位思考一下,有不滿與牴觸情緒也是很正常的事。自己更沒有這個必要,為了一個形式上的稱謂問題,讓自己孤立起來。這種蝕本買賣,龍若海是不會做的。

他這話一說出口,王大為就笑了起來。他轉過身去,對著身後的幾個老刑警說道:“我早就說過了嘛,小龍不是這樣的人。這麼一個小官,都能讓他認不得我們這幫老兄弟,我王大為的眼睛,也就太不管用了吧。呵呵。”

這話中有話。看來為了稱謂問題,老刑警之間,還是進行了一番爭執的。後來才知道,戈喬華在這個問題上做得不太好,沒有注意到這幫老刑警的感受。相比之下,龍若海的做法,讓他贏得了大家的尊重。

當天晚上,龍若海的兩個死黨在飯店幫龍若海擺酒慶賀。為他在這兩個月中突飛猛進式的發展,共同舉杯相慶。席間,他當然少不了要對許市長的鼎力相助表示感謝。

談到工作分工時,許文傑恨不得要破口大罵。考慮到在飯店這種大眾場合,他才壓低聲音罵道:“你傻了吧?這麼好的機會,還不乘風借勢,把一把手的位置給奪過來。過了這個村,沒有這個店。什麼時間才能再會有這種機會?”

對許文傑的指責,龍若海只是淡然地笑了一笑,沒有做任何解釋。旁觀者清,劉強倒是看得明白。他知道,許市長不是一個肯幫忙的人。這種現場發揮,為龍若海大加造勢,只能當作是偶然機遇。切不可真的以為許市長就是自己的後盾。

如果那樣想,那樣做,那就大錯物錯。拉大旗作虎皮,只會是搬起石頭砸自己的腳。反而會為日後的生存、發展,造成莫大的後患。與其那樣,還不如現在表現得淡定一點好。劉強贊同龍若海這種做法。只有這樣,才能不讓自己成為眾矢之的。

當官之後的反響,只有這麼一點嗎?

第四十八章 當官之後(二)

酒足飯飽以後,龍若海拒絕了許文傑到歌舞廳樂上一樂的提議。告別兩個死黨之後,就直接騎著自己那輛‘永久’腳踏車回了家。剛一到家口,他就聽到媽媽和做‘紅娘’的曹阿姨在發表感慨。

“那樣的女人,眼睛眶子太小。不知怎麼說得出來的話,還想要讓人家父母搬出去住。世上哪兒能有這樣的道理!現在知道後悔了吧。還想讓我來幫著打招呼。這種事兒,我才不做哩。”

原來是曹阿姨老公的外甥女家,那個上門相親之後,要讓龍若海父母親搬出去生活,才肯結婚的人家,也聽說了這小子的升遷。城市太小,什麼訊息都能傳得滿天飛。

雖說官不大,好歹也是個官呵。更何況,龍若海才二十六歲,今後的路還長著哩。誰能知道他在仕途上,究竟能走多遠。更何況,人家還有一個在省公安廳當局長的師傅哩。

大家都不知道,龍若海這次的提拔,並沒有佔到師傅的光。但人家已經認定,這樣的女婿大有前程。有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