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案件通常審判到執行需要幾個月甚至更長,但在這一過程中,為了避免債務人隱匿、轉移或者私自處理財產,導致債權人的權益受損,訴訟人可以向法院申請財產保全。就你這個案子來舉例,只要賣家的債權人能夠提供擔保,完全可以向法院申請訴前財產保全。如果原告律師跟法官關係比較好,完全可以做到在三天之內查封被告的財產。你說的五天時間,完全來得及做這個事。&rdo;
白露恍然大悟,喃喃道:&ldo;原來是這樣的……照你這麼說,二手房交易豈不是充滿了風險?哪怕產權調查書上清清白白,但買家並不清楚賣家在外面有沒有債務啊,萬一在交易過程中,有債權人跳出來告賣家,交易就不能進行,買家就會面臨重大損失。&rdo;
&ldo;是啊!所以我一直都勸別人不要買二手房,一定要買的話,也要透過資金監管帳戶的方式。買家把購房款存入房產中心指定的銀行監管帳戶,等完成了過戶之後,銀行再放款給賣家,這樣才能夠規避這種類似的風險。&rdo;
白露說道:&ldo;這種交易方式,聽起來是很安全,但好像並不普及。&rdo;
邵怡敏頓了一頓,嚴肅的說道:&ldo;沒錯,目前在s市,資金監管帳戶這種方式還不普及,很多賣家為了早拿到錢,也不同意這麼做。二手房是個賣家市場,很多買家最後就妥協了。最近這種類似的案子發生了很多起,我都處理過好幾票了,都是在交易前看不出任何問題,但在交易過程中,突然冒出一個或多個債主,訴訟查封房子,導致房子無法過戶,買家承受巨大損失。到後來買家不得不提起訴訟,但債權人那麼多,他即使能夠參與財產分配,最後也只能分到一小部分,完全不足以彌補他的損失。&rd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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