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玲一笑,與她走出餐廳。她要去對面搭車,我也跟著過去了。兩分鐘左右,一輛計程車過來了。車停了,王玲向我揮了揮手,“明天見,壞蛋。” 她剛鑽進去,我也跟著鑽了進去。她吃了一驚,劈頭問道:“你怎麼也進來?” “我想送你回去。”我說。 “不用了,我一個就行了。”她說。 “我願意。”我笑了笑。 她還想說,我揮了揮手對司機道:“開車吧!” 司機道:“開去哪兒呢?” “去高東蘭河公寓。”王玲道。 車動了,向高東開去。高東離這兒並不遠,就十多分鐘的路程,車上,我衝她一笑。她卻很嚴肅,對我有些警惕。 “你為什麼送我回家?”她這樣問我。 “因為明天我們還要拼圖。”我說。 “就為這個?”她打量著我。 “還有一個原因。”我說。 “什麼原因,請說。”她有些緊張。 “因為我想去高東找賓館,我在上海沒有家,一直住賓館。”我說。 “什麼?住賓館?那不是很貴嗎?”她十分意外道。 “是的,很貴,沒辦法。在上海我沒有家,是一個漂泊之人。”我說。 “看來你是一個浪子。”她笑了笑,“這真是一個很好的理由,同時讓我很吃驚。”她說。 “為什麼吃驚?”我問。 “我一直以為你這個混混在上海應該有許多地方可以容身的,因為你在上海有過一段很不錯的歷史,比方說,你曾經是砍刀幫的老大。”她說。 “你怎麼會連這個也知道?”我有些意外。 “其實在我還沒有當警察之前,也就是三年前,還在警校的時候,就聽說過你,聽說你的砍刀幫以及殺人的事,那時候有雜誌上寫過你的事,我與同學看過,那就是從那時候開始認識你,不過後來你逃走了,幾年沒有你的訊息,我就慢慢忘記你,直到最近又聽人提到你,所以,我又記起了從前的事情。”她說。 “哦,原來如此。”我一笑道,“看來我這些年來沒有白混,總算遇到了知音人。”我笑著說。 “什麼知音,你才不是你的知音呢?你是混混,我是警察。”她竭力與我劃開界線。 而我卻笑了,笑得很得意,並說,“有時候,警察也會愛上混混的。”說完,望著她白淨的臉,真想她能紅一下,以證明她對我還是有反應的。她紅了,紅得很標準,像一朵豔紅的桃花。 “臭美吧,你這種混混,打死也不會喜歡的。”她嘴上這麼說,可是眼神和表情都已證明並不討厭我。 “兩位不要打情罵俏了,已經到了。”車已經停了一分鐘有餘,司機打斷了我們的話。 我與王玲分成兩邊下了車。付錢時,我搶先王玲付了。王玲對我的大方顯得有些高興。她的家就在前方一幢公寓裡,說是公寓,其實是一幢家宅樓。這兒雖是上海十分繁華的地方,公寓卻沒有保安。 她向我揮了揮手,微微笑道:“我要走了,齊先生。” “隨便吧。”我笑了笑,也揮著手。 她就轉過身,揹著我走。走了一會兒,她突然轉身望著我。我便衝她笑著,她也跟著笑了。就在她的身影就要消失的時候,我轉了身,站在燈光明亮的十條街頭,望著車水馬龍的大道,一輛輛的車從我的眼前晃過。 咳,我寂寞狂歡現在是越混越差了,不但連住的地方沒有,連一個女人都沒有了。想著,叼起一支菸,慢慢抽了起來。 煙抽了一半,正準備找地方落腳,突然有人在我的背上拍了一下,我吃了一驚,連忙回頭,只見身後的不是別人,正是剛剛離開的王玲。美人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