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燈 巨大 直達底部
親,雙擊螢幕即可自動滾動
第101部分

常嚴厲,大明律:凡“謀反大逆”,一律首從皆凌遲處死,本宗親族祖父、父、子、孫、伯叔、兄弟、侄、堂兄,同居的異姓親族外祖父、岳父、女婿、家中奴僕,凡年滿十六歲以上皆斬

為了不被誅連九族,海盜以及走私牟利者,必須千方百計的掩飾自己的出身。

有明一代,造反起義者往往以綽號來掩飾真實姓名,像廣為人知的崇禎時期農民起義,起義領袖都用綽號:紫八大王、不沾泥、掃地王等等,包括著名的“闖王”。

在東南沿海,中國人就直接可以假扮東瀛人來掩飾身份。

而對於地方官來說,自己轄區的人起來造反大大拖累政績,因此也樂於統統以“倭情”上報。

嘉靖年間持續到隆慶、萬曆年間的四十年,是明朝倭寇為害最烈的時期,史學界稱“嘉靖大倭寇”。

在這一階段裡,從賊中“迫於貪酷,困於飢寒”的中國沿海平民才真正是倭寇的主體,而飢寒貧困的之一在於明朝“片板不許下海”的海禁政策。

俗話說的好靠山吃山,靠海吃海。

中國東南濱海地區人口增加迅速,而土地沒增加,人地矛盾突出。

從宋朝以來,當地居民一直將出海貿易視為衣食之源,海商、水手、造船、修理、搬運加上種種服務,可以說大海養活了起碼百萬計的沿海居民。

在明初的福建,有句話叫做:“海者,閩人之田。”

明朝海禁令無情地把當地居民的“田地”給剝奪了,當地百姓的飯碗跟著也被砸了。

在廣東潮州、福建泉州、漳州等地區,一向是通商出海的發舶口,有自古以來“潮漳以番舶為利”的說法,不許貿易往來,便等於斷了他們的生計。

對茫然失所的沿海居民來說,眼前擺著兩條路:要麼忍飢挨餓,要麼鋌而走險進行海上走私。

因為在本鄉本土,所以“倭寇”在東南沿海地區擁有令人難以相信的支援。

作戰時,屢屢發生看似荒唐的一幕:倭寇天時地利無所不佔,如魚得水。

而代表正義之師的明朝官軍,反而不受歡迎,舉步維艱。

不少沿海平民百姓甚至直接支援倭寇,參加過抗倭戰爭的明人萬表記錄道:“杭州城歇客的店家,明知是海賊,但貪圖其厚利,任其堆貨,且為打點護送。銅錢用以鑄火銑,用鉛製子彈,用硝造火藥,用鐵製刀槍……大船護送,關津不查不問,明送資賊。”

“近地人民或送鮮貨,或饋酒米,或獻子女,絡繹不絕;邊衛之官,有獻紅被玉帶者……(與)五峰(即王直)素有交情,相逢則拜伏叩頭,甘心為其臣僕,為其送貨,一呼即往,自以為榮,矜上挾下,順逆不分,良惡莫辨。〃

這種全民多“寇“的荒唐局面,問題的根源其實是爛在明朝自己身上,正如同晚清閉關鎖國一半,封閉便意味著落後,落後就要捱打。

難怪防不勝防誅不勝誅,倭寇就是一顆消耗明朝的腫瘤,一直伴隨著明王朝走向衰落。

而本文所講述的倭寇主要以東瀛浪人為主,這些‘倭寇’才是真正的“倭寇”,雖然總人數只佔了實際“倭寇”人數的十之一二,但是這些東瀛蠻夷的兇蠻狠惡,遠遠不是沿海居民被逼偽裝的“倭寇”可以比擬的,這些人燒殺搶掠無惡不作,常年隱於茫茫海上,見到沿海的村落便大肆洗劫一空。

明代倭寇的活動,以嘉靖朝為界可大體分為兩個時期。

前期是從元末、明初一直到正德年間。

元末,東瀛倭國進入了南北朝分裂時期,日本列島硝煙四起,其內戰中的敗將殘兵、海盜、商人及破產的農民、災民逃難流入海中,乘著明初大肆用兵無暇相顧之機,屢屢聚眾侵襲明朝濱海各個州縣。

等到大明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