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她有敵意並敢實行,無非是仗著山高皇帝遠,她鞭長莫及。
答案呼之欲出。
時億將毛巾丟在一邊,抖了抖半乾的頭髮,蜷起一條腿,懶羊羊地敲字。
時億:“別急,我釣魚呢。”
劉麗:“??什麼魚?你最好給我說清楚,不要不把自己的名聲當成一回事!”
時億:“我是說別急,又沒說不管。魚兒上鉤之前,我得給魚兒一點好處啊,能力太強把魚兒嚇走了怎麼辦?”
劉麗:“聽不懂!”
劉麗:“我能不能發一些棄養的證據?\/憤怒”
時億:“可以呀,你儘管往前衝!你是證人!不代表我的能力\/抱住大腿jpg.”
劉麗:“那行,看我的啊!\/磨刀”
劉麗轉頭就把當年在路邊撿到時億的證據發了出去。
大冷天的孩子身上都是凍瘡,破鞋子破衣服,小臉凍得發青,要不是遇到劉麗恐怕已經沒了。
經紀人劉麗:“[圖片][圖片][圖片]就這樣也敢說沒有棄養?良心都被狗吃了?你還有臉告我家乖女?\/咒罵”
【?這是時億嗎?\/震驚】
【天殺的,他們怎麼忍心把時億丟掉的啊?】
原主最後一次領養是初中,個子小小的,但是面板很白,因此凍傷也更觸目驚心。
這些證據是當初劉麗以為她被虐待了,把她送去醫院之後拍的,後來得知小孩被棄養了,她本想拿著證據去報警的。
只是原主被棄養多了,認為養父母生了兩個小孩,沒有能力養她了,所以才丟掉她。
她流著眼淚說:“我本來就不是他們家的親生小孩,被丟掉也是應該的……他們養我一場,我要是報警,就是恩將仇報……”
其實這些話是她養父母經常在她耳邊唸叨洗腦的話。
直到原主長大後才明白過來,他們不曾愛過她。
劉麗雖然沒有報警,但是她身為經紀人,在圈裡什麼腌臢事沒遇到過?
她深知無論何時,證據才是最重要的,也就一直留到了今日。
只是她做夢都沒想到,這對人渣還敢出來告時億?
劉麗越想越氣,在評論回道:“零下十多度的大冬天,把穿衣單薄的孩子趕出門,知道的你們是棄養,不知道的以為你們是謀殺!\/微笑”
【太惡毒了,我估計就是想讓時億被凍死掉。】
【絕對的!@周春蘭尋女,你真毒!】
網友們不停在評論區艾特周春蘭。
周春蘭急了,她坐在病房裡,握著手機的手都在發抖,趕緊撥出去一通電話:“大師,您要幫幫我們啊!我們已經犧牲一個女兒了,您一定要救救我的孩子啊!”
“那你就咬死時億,否則,你兒子也得死!”
白普氣得結束通話電話,翻看著網上的輿論,臉色異常難看。
一切都白費了,他聯絡時億養母就是為了給時億使絆子,萬萬沒想到對方會有證據。
就差一點就能把她名聲敗壞了,最起碼讓她忙輿論風波,暫時沒時間插手裴家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