動當中,產生一股傲氣,想要把華人警隊全部打垮。
雖然麥理斯是位銳意革新的改革派,但是骨子裡看不起華人這點,倒是絲毫未變。他發展港島一是為政績,二是為祖家創造稅收,並且實現個人的執政抱負。
可他的執政抱負裡,可不包括排除歧視、尊重民族、承認華人在港權利等等……
於是他選擇用一個極為高傲的態度面對莊世楷。
莊世楷則榮辱不驚,不卑不亢地講道:「作為警隊高階探長,我希望警隊能和廉署達成和解。」
「鑑於目前警隊內部環境,一共提供三個要求。」
「一,警隊全面配合港督府重整警隊的改革,不再受賄貪汙,全面公正執法。」
「但是需要港督府申請特赦令,請女皇簽字發布,不再追究75年以前,警隊內部的投訴調查。75年以後的警隊投訴事件,即已經結束調查的警隊貪汙事件,可不在特赦範圍內。」
「二,為了安撫人心,希望警隊在改組後,將我提拔為總督察級,給底下的華人警員一個好示範,讓華人警員們用心做事,公正執法。」
「三,希望警隊在改組後,能夠全面提高警員待遇,讓華人警員與英籍警員在裝備、晉升上獲得同等權利。」
莊世楷條理清晰的把三個條件說。
每個條件都是深思熟慮,很有道理的條件。
第一個條件,不用說,那是幫兄弟們做事的底線,一定要保兄弟們平安。
第二個條件,是莊世楷需要賺取的利益,也他達成成就目標,必須堅守的個人底線。
第三個條件,則是自己升職完,順便幫兄弟們賺波福利。
反正有兩個人條件頂著,第三個條件反而不太重要。只要答案前兩個條件,第三個條件自然會順利透過,全看港督該怎麼抉擇。他做不到決定,莊世楷就會幫他做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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