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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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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樣的記者撞在楊一的槍口上,哪裡會對他們和和氣氣。

“知情權?採訪自由?”楊一徑直走過去,把兩個記者和蘇晚隔開:“不好意思,這兩個東西我還恰好知道一點兒知情權廣義而言,是指尋求、接受和傳遞資訊的自由,是從官方或非官方獲知有關情況的權利,就狹義而言則僅指知悉官方有關情況的權利。那你來給我解釋一下,這裡面哪裡說明了,公民行使知情權的時候,是可以以犧牲他人隱權為代價的?”

冷笑一聲,不等nv記者辯解,楊一又挑挑眉而且不管是我們國內尚在爭論的五權說還是三權說,其中的個人資訊知情權,都是指公民依法享有了解涉及本人的相關資訊的權利。可沒說是依法知道‘他人’相關資訊的權利”

nv記者一下就啞了口,她對於“知情權”的理解,就在於明白這個東西當招牌很好使,平時採訪的時候,一拿出來這塊牌,就算不能無往而不利,起碼也能讓對方無話可說。

至於知情權的解釋、定義、適用範圍和人群,這小汪早早就還給了課本,也沒哪個新聞系的學生,在大四工作後還會記著這些東西。

“我……”nv記者結巴了半天,一張俏臉紅了又紫,紫了又青,依舊是張口結舌。

“我們有采訪自由,你干涉了採訪自由就是違法”屢試不爽的絕招沒用後,小汪又祭出了最後的理由。

“傻……”楊一說出了第一個字,第二個字沒有出聲,只是做了一個口型。

可就這一個口型,也讓nv記者當場目瞪口呆起來,因為是人生第一次受到這樣的待遇,她的驚愕還遠甚於侮辱感,是以呆愣在了原地。

這麼惡毒的字眼,nv記者誓在自己二十二歲的人生歷程中,還得是第一次經歷。

楊一沒有罵nv人的習慣,他堅信自己只是在罵蒼蠅,還是一隻什麼都不懂,傷害別人還理所應當的蒼蠅,所以就格外的沒有負罪感。

“你真的明白什麼叫‘採訪自由’?還違法呢說你是法盲,真的侮辱了法盲這個詞。”重生男乜了nv記者一眼:“我給你補補課吧,不收費的,告訴你什麼叫採訪自由……”F

正文 254。補課老師名叫楊一

254。補課老師名叫楊一

“尋求、獲取和傳遞資訊的自由——出自《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第十九條。為什麼用國際法。”楊一憐憫地瞅了瞅nv記者:“這個詞彙本來就起源於西方,準確表達是但是中文裡面可從來沒有過與此表述相應的說法,除了上面的國際公約,約定俗成的另外一些說法,是接近和使用資訊的權利;或者是採集資訊和新聞的自由”

和蘇晚母nv比起來,更像此間主人的楊一,毫不客氣地對小汪拿來做擋箭牌的“採訪權”進行痛快淋漓的u打:“所以我從來沒有聽說過,還有什麼的用語。現在能指明出處的大6法系國家中,已經成文的新聞法裡面,沒有一部法律是對‘採訪權’做出過明文解釋和規定的你那個什麼‘知情權’,‘新聞採訪權’,也就拿出來嚇唬一下老實人罷了。”

“可是……”nv記者張口結舌了好半天,心不甘情不願地還要強撐著再說點兒什麼。

楊一根本就懶得再聽她的聒噪,直接擺擺手:“我知道這些東西你就算學過,多半也還給了課本。行,我不和腦殘計較,但是現在,這裡是人住宅,在取得國家安全機關的許可之前,還請你們自覺滾出去。”

如果楊一進來的時候,那個nv記者沒有如此的咄咄b人,少年的態度絕對不會像現在這樣惡劣。

所以因果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