帶笑的聲音。並且悄悄探來一隻魔手欺向方箏的頭——
“叱!”一記手刀劈出。
那隻魔手的下場當然是捧著右手腕哀號。
“你怎麼還不死心呀!每次都來這一招,至少也要換個目標吧?”方箏唾棄地瞪著她表哥。也不懂得研究更凌厲的手段,害她一點成就感也沒有。
林淳棕扭曲的面孔因疼痛稍緩而回復應有的濃眉大眼俊容貌。
“明知道是我,也不會留情一下,打那麼大力。”
方箏不屑回應,只道:
“今天吹什麼風?高夫人的華麗宴會與這邊一比,你老大居然會選擇放棄泡妞的機會。”
那個高夫人的宴會可是包辦了各色名媛淑女、美女、影藝紅星的一流獵豔場所。如果喜歡光芒萬丈的熱力美人,可以在聚光處找到;如果要冷豔美人,可以在角落覓得;如果偏愛清純浪漫小美人,不必懷疑,到每一處陽臺轉一轉,包君滿意;要是特別迷戀率性美女,一定要到花園、噴水池的地方守候;嘿嘿,如果要火辣辣的浪女,上樓去找就對了!
所以每一次,只要聽到高夫人又要辦宴會了,每一個男人莫不千方百計地想詐到一張邀請函。看美女嘛,誰不愛呀?說起來也是變相的相親,讓那些終年忙碌的貴公子們得以一網打盡地看到各色美人、名媛,也好合計一下自己娶妻的可能物件。
幾乎沒有例外的,單身以及不單身的男人一定會去那個宴會轉一圈,要是說她這個表哥沒有去,打死她也不會相信。
果然,林淳棕回答了:
“我去了,但只待半小時。”
“今年的美人兒不夠看嗎?”葉桐沂好笑地問。
“至少夠水準,只是少了閣下的老婆,總像少了一盞明燈的感覺。”林淳棕笑謔他一記。
方箏也頂了他肩一記:
“葉兄,聽說你這個妒夫挺有名的,居然不讓老婆參加高夫人的宴會。”
“當然,有丈夫的女人當然不能出去招蜂引蝶。”
“嫂夫人沒發飆?她好像是某婦女福利會的發起人。”並且脾氣火爆剛直,向來有其盛名。
葉桐沂哈哈一笑:
“當然沒發飆,她知道我愛她嘛。夫妻間的相處之道,可不是你們這兩個小毛頭所能明白的。好了!少打混,說說你過來的理由吧!”
轉回正題,林淳棕道:
“趙衍夫那小子請了一名不簡單的男人當保鑣。”
“他一向有保母跟隨。”葉桐嗤嗤笑著插嘴。
方箏灌了口礦泉水,瞄向林淳棕:
“你是認為,他想用來對付我?”這實在也不是新聞了,早八百年,她與趙公子哥的樑子就已結下;眾所皆知的情況到一旦她被殺掉了,趙公子絕對難脫嫌疑犯之列。
“這次不同……我覺得不同在於那位保鑣讓人打從骨子裡冷出來。你等一會就可以看到了,趙公子的下一站正是這裡。”也就是林淳棕特地過來的原因。
笑了兩聲,方箏全然地不放在眼內。
“那個白痴。居然公然與我敵對,也不懂得掩藏一下,我記得趙大森老闆不笨呀,怎麼生得出這種蠢性堅強的兒子,好替他擔心將來事業交到他兒子手中會垮成一堆廢墟。”
說起方箏與趙衍夫的恩怨情仇,要從六年前說起。
二十歲甫接到高夫人邀請函,正式步入社交圈的方笙可以說是當年度社交界最炫人的驚喜了,多少名門公子趨之右騖,以眾星拱月的方式堵了個方笙方圓百里水洩不通;而護姐有責的方箏義不容辭地代她回絕有色狼傾向的男士邀舞與接近。
好巧不巧,當年也正是趙衍夫公子由國外野雞大學鍍回一張文憑歸國,並且自詡白馬王子,步入高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