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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部分

長不斷提醒著新兵們注意,出靶要及時,落靶要迅速,要給老兵們增大難度,讓他們感覺真正有敵人有目標在前面出現一樣。

射擊一方的指揮員副連長也不斷用對講機指揮著一班長,不時地表揚著新兵們的動作,還許諾,一會兒老兵們打完,剩餘的子彈讓新兵再過把癮。

一班長有點犯愁,這麼打下去,晚飯肯定要耽誤了,中午飯弟兄們就沒吃,於排長肯定還要生氣。他知道排長什麼習慣,時間觀念極強,說幾點就是幾點,前後誤差控制在五分鐘之內。可沒辦法,副連長的官大,組織的還是全連老兵射擊,誰敢拆這個臺?在步兵六連還沒有誰敢公然冒犯上級,還是以連隊利益為重吧。

新兵們可不管那些事,他們突然來了勁頭,這靶不白報,沒白受驚嚇,也不白捱餓,一會兒還有“小灶”,對他們來說,對槍和子彈的偏愛超過了一切,甭說晚飯誤點,就是不吃又能如何?恐怕此刻就是拿千金拿美女來換,他們也會義無反顧地選擇槍和子彈,選擇射擊。

此時的高遠並沒有太多地理解槍和子彈的含義,他只是覺得那東西好奇,是一種兒時的嚮往。至於為什麼男孩子都有一種對槍的熱愛,就說不太清了。那可是一件殺人的利器,槍身不長不沉,能摺疊,背在身上拿在手裡都感受不到多大的分量,甩過大鞭子的粗手,一拿起來就覺得很舒服很舒適。操作還簡單,不像學數、理、化、外語那麼麻煩,眼睛不瞎,有手的人幾乎都可以輕鬆自如地操作,至於能不能打得準那是另外一回事。輕輕地摳動扳機,槍膛內的子彈就會飛出去,可以把百米以外的人輕鬆打死。子彈就更不用說了,小小的彈丸結合在彈殼之上,原理並不複雜,彈殼內的火藥燃燒產生助推,將彈丸推離彈殼,旋轉中擠出槍膛飛出槍口,奔著目標,奔著要射殺的人而去,就是這麼簡單。高遠不理解的是,為什麼自己還有幾乎所有的男人對槍對子彈如此傾心呢?如果有推論的話,人們對槍和子彈的熱愛,似乎可以演化成對殺人的熱愛。恐怕新兵們,包括大部分老兵還沒有更多地研究這些問題,恐怕誰也不想殺人。

這些能把人弄瘋的如哲學一般深刻的槍與子彈,士兵與槍的關係,直到高遠當了兵遇見了於排長才逐漸明白一些。軍人們的射擊與殺人看似一回事,其實完全不同。儘管練的是殺人技能,可那是為了制止更多的人被殺。

高遠沒當兵之前,還聽說過一句老話叫“子彈不長眼睛”,現在終於知道了,子彈是長眼睛的,在步兵六連老兵的槍口發射出的子彈,那就跟長了眼睛一般。不到半個小時,新兵手中的靶子,就被老兵們的槍打得跟篩子一樣。

讓子彈長上眼睛,是一名戰士最樸素的理想,而實現這一理想的最佳方式,就是把槍當成戰士的第二生命。槍有了生命,槍法練得爐火純青,那子彈自然就長了眼睛。所以很多軍旅詩歌和散文,都把戰士形容為一把鋼槍,或是一顆普通的子彈。將槍和子彈賦予生命的含義,於是槍人合一,年輕計程車兵就像槍一樣,在士兵方陣中挺直了脊樑,又在最需要的時候,毫不猶豫地把自己子彈似的飛射出去,短暫地劃出一道生命的軌跡,瞬間變成了永恆。

第十章 子彈(4)

幾個新兵的想法跟高遠都差不多,他們被本連老兵的射技折服,更為能在這樣一支具有多年訓練傳統的光榮連隊裡當兵而自豪。他們完全可以在給父母和朋友、同學的信中,盡情地吹噓這段驕傲的當兵歷史。實際用不著添油加醋,把實際情況複述下來,就會讓那些沒有當過兵的人,對部隊對自己產生極大的興趣和尊重。要知道很多人當兵三年也沒怎麼摸過槍,恐怕也就新兵結束時打過五發實彈罷了。那還逢人便吹,咱那子彈打得海了去了,把耳膜都震穿了孔,把肩膀都抵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