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見雲華這個做法,分明就是在幫他擺脫家裡這群吸血蟲,他又怎麼會傻傻的還靠上去!
最後秦父見雲華寸步不讓,實在無奈,只好答應了。
雲華讓大隊長和支書都簽了分家文書,還讓秦家所有人都簽字。
主要是寫明分家的原因,雲華保證不去告秦小胖,而秦家人也保證不再攔著雲華隨軍。
一聽是分家文書,秦老太就又不願意了,分家了,以後還怎麼拿捏他一家子?
雲華不為所動,要麼分家要麼秦小胖坐牢二選一!
秦父知道,現在這個兒媳婦,已經不再和他們是一條心了,如今最重要的是保住秦小胖。
沒辦法,只好咬牙籤字,在這之前,雲華又說道。
“家裡的糧食我要分一半,你們也別和我說糧食已經全部吃完了。”
“憑什麼!”
秦母不幹了,糧食本就不多,要是被她鄧雲華再分去一半,那他們吃什麼?
“就憑那些糧食的一大半,都是我掙回來的!”
雲華擲地有聲!
最後雲華分走了家裡三分之一的糧食,不算那一袋大米,氣得秦母又是一陣大罵,被秦大伯呵斥了才停下。
事情告一段落,只要等著秦文傑買好車票,一家人就可以奔向新生活了。
不過原主上輩子落得如此下場,可不只是秦家人做的惡。
要是原主不落水,也就沒秦文傑什麼事了。
憑她的父母遲早要回城,卻被一群嫉妒的女人,害得落得個家破人亡的下場,她又怎能不恨!
那1234號愛慕者們,一心想把雲華留在農村,這說明他們對於廣闊的農村,有著非常大的好感,認為農村確實是個好地方!
而云華真君這人,就是天生善良,愛做好事的性子,怎麼能不順便幫一把呢?
那姜承宇倒是和原主的死,沒有直接因果。
雖然有我不殺伯仁,伯仁卻為我而死之嫌,不過真要論起來,也確實怪不到他的頭上。
畢竟喜歡一個人沒有錯,原主拒絕了他,他也只默默守候,並沒有再打擾。
但是那些愛慕者1234號們,可是直到後來雲華哪怕結了婚,只要稍微有點風吹草動,她們就會插上一腳。
讓原主原本就難過的日子,更是雪上加霜!
雲華想著,既然她們那麼想要留在鄉下當村婦,自己肯定要幫她們一把的!
畢竟當初她們給原主找的那個二流子,現在還沒娶老婆呢。
而且那個二流子還有一群好兄弟!
既然是好兄弟,就應該齊齊整整的,有老婆大家也一起娶,不是嗎?
經過這麼多的小世界,雲華也知道,只要不鬧出人命。
或者說只要那些人命,不是直接在她手上出的事,那就連天道都不會管她。
在一個月黑風高的夜晚。
不對!應該是月朗星稀的夜晚,善良的雲華,派出了她那萬能傀儡人。
毫無聲息的,把當初那群愛慕者1234號們,還有二流子,以及他的兄弟們,都搬到原主當初落水而亡,那條河邊的林子裡面。
然後由兩個人,跑到村長家裡放了一把火。
當然只是燒了他家的柴垛子。
還是那句話,直接要人命的事雲華從不會幹!
等村長髮現不對勁,出來一看,就只見到有兩個黑影,從他家牆根下往外面跑。
條件反射地喊到,“抓賊!”
這一聲喊不要緊,把旁邊所有的住戶都喊醒了。
然後大傢伙都跟著大隊長去抓那個賊人!
而賊人就這麼走走停停的,把眾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