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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麼定義哪些是正常往來,哪些是「結黨私營」?這裡面有標準嗎?怎麼拿實證坐實?

或許是因為「結黨私營」這四個字內涵太深,覆蓋太廣,就連曹國邦也沒有在「三十七罪書」裡進行具體闡述,只是籠統的用了「朝中魑魅魍魎攀附其上結黨者眾,相互勾連私營私慾,將國法禮法棄之不顧,肆意踐踏律法尊嚴破壞國之根本,其罪當誅!」來給這一項罪名做說明,單單看起來就很空,甚至有種很虛的感覺。

或許曹國邦也是想給自己留點餘地,或許是皇帝刻意要模糊這個「結黨私營」的細節。這是要沈浩自行發揮還是要他隔著十萬八千里的揣摩上意?

第952章 琢磨

以前當小旗官的時候沈浩大不了就是琢磨琢磨自己當時的上峰陳天問,其餘的心思放在具體的案子上就行了。混日子混得風生水起,雖談不上大富大貴可以小富即安,若不是黑獸紋身出現,他以後可能就在黎城買幾塊地最後結婚生子終老鄉野而已。

如今官越當越大,權力越擔越重,心也跟著越來越累了。

不過話又說回來,沈浩也習慣瞭如今的生活,習慣了和上下的人打交道時心裡琢磨對方。

一句話,一篇文書,甚至一個表情或者一個眼神,其實只要你用心去琢磨總能擠出來一些有用的訊息來作為自己的判斷參考。

當然也有看走眼或者想錯的時候,那樣的話就要想辦法補救,而且有時候會很尷尬。但對於沈浩而言這種情況並不多。大部分的時候他還是可從蛛絲馬跡中找到自己想要的突破口。

或許這才是真正屬於沈浩自己的「天賦」。

這次也一樣,表面上看起來葉瀾笙的案子是一個「並不困難」的案子,只需要按照右相曹國邦寫的「三十七罪書」一樣一樣落實下去就可以了,但這事裡的暗礁和深坑卻是多的超乎想像。

雖然身為玄清衛又是黑旗營,沈浩是不怕得罪人的,也有得罪人的自覺,但如果真把葉瀾笙相關有過來往的人或者所有曾向葉瀾笙主動或被動靠攏過的人都算到「結黨私營」的範圍裡,那沈浩就算這次因為皇帝下放大權安然無事,以後也絕對舉步維艱,一個不慎就會被無數人跳出來落井下石踩進絕境。

所以這個「結黨私營」當中沒付諸於文字的門道最是考驗一個人的本事和腦子。當然沈浩也不是真就沒有人提點。只不過提點得極其隱蔽,需要他自悟而已。

如果悟不到?那就活該遭殃,沒人會同情。

這個提點沈浩的人就是指揮使龐斑。

之前龐斑對沈浩說過,說「大變故」一起,那麼沈浩就可以開始正式開始對玄清衛內部進行整肅,並且可以「無底線」的展開,而且不會被外界掣肘。

如今再回過頭去看龐斑當初的這些話,結合「結黨私營」這個燙手山芋,一下就兩邊結合了起來。

換句話說,誰要是敢跳出來幹擾玄清衛內部整肅或者使袢子,那誰就屬於和罪囚葉瀾笙「結黨私營」的範疇。那些敢跳出來為難玄清衛的可不是普通人,真要尋「證據」還不簡單?這些絕對不可能會放過堂堂左相不走動的,哪怕一份書信,都是「鐵證」,夷你三族就問你怕不怕?

這需要這麼簡簡單單的立起來幾個娃樣子,保證就算玄清衛內部殺得人頭滾滾,滿朝文武連看都不會看一眼。

如此一來就很好的將「結黨私營」的選擇做了一個很大幅度了縮減,也讓周圍想要伺機而動的人掂量掂量,讓他們明白如今大權在握的沈浩有力量隔絕外界的所有幹擾。

當然,也不能把「結黨私營」的人頭份子全算在那些搗亂的人身上,一些主要的人物還是要按照曹國邦那份「三十七罪書」上的暗示來的,這沒得商量,不然沈浩這案子就算辦砸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