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在江湖就要不停地接受新來者的挑戰,輕易拒絕會被視成懦夫。何況高樾的收入完全仰賴他在刀譜上排行,一年之內的賽事若少於三次,名次便會迅速下滑。前年他大掙了一筆,導致去年懶病發作極少摸刀,名次便從一下子從第五掉到第十。再往後滑一位,他的名字就要出現在第二頁上了。
他還是比較喜歡自己的名字繼續保留在第一頁上,哪怕是最後一位。
所以申時初刻,他在宅內意興索然、嘔啞嘲哳地奏了一曲“離別操”,引得鄰居二嫂一頓劈頭蓋臉的隔牆大罵之後,便攜刀出門,騎著馬直奔三里地之外的一處荒郊。
天空忽然飄起了細雨。
雨中山色空濛,雲氣環繞,葛藤遍野,長草離離。
高樾第一次見到唐蘅時,他正騎在馬上。高樾覺他的樣子好像一隻鸚鵡。——這種感覺多年以後也不曾改變。
馬上人體態修偉,濃眉隼目,峨冠高靴,暗紅的披風,被風吹得獵獵作響,露出一件白底刻絲花鳥的長衫,淡著五彩,其色粲然。
看見來人,唐蘅從容下馬,道:“高樾?”
“正是。”高樾謹慎地點點頭:“唐蘅?”
“不錯,”他笑了一笑,目光深沉而專注,一絲若有若無的悒鬱遊蕩而出,“我很早就到了,發現這裡遍地都是草莓。我採了一大兜,你吃麼?”
他嗓音徐緩柔和,令人陶醉。
“不吃。”高樾漫不經心地答了一句,這才看見——也許是吃了太多的草莓的緣故——面前的這個人雙唇暗紅欲滴,彷彿塗著一層口脂。接著他又詫異地發現他的眉毛並非一叢亂草而是經過精心地修剪。說話的時候他站得筆直,顯得從容有度,雙手卻始終戴著一雙細軟輕薄的黑皮手套,大約是有潔癖。
“好罷。”他將一枚草莓含在嘴裡,慢吞吞地嚼了兩口,然後“撲”地一聲將一片貼在草莓上的葉子吐了出來。
還以為是唐門的暗器,高樾警惕地往旁邊一閃。
“放心,正式場合我從不用暗器。”他嘲諷地一笑,將長腿一抬,擱在馬蹬上,開始認真地系起了靴帶。
——彼時,他正背對著高樾,前後左右露出極大的一個空門。高樾只需輕輕一刀,就可以捅穿他的心臟,或削掉他的頭顱。
這當然是件有失名譽的事,高樾絕不會去做。
他繫好了左靴,又系右靴,最後終於站直身子,道:“就在這裡,行麼?”
“行。”高樾已經等得有些不耐煩了。
“對了,我若不幸輸了,能不能麻煩你把我的屍首送回唐門?”他忽然道。
高樾指了指不遠處一道積滿了雨水的大坑:“我從不幹這種事。——最多將你拋入那條溝裡。”
唐蘅走過去一看,一個勁地搖頭:“如果你實在要這麼幹,就麻煩你先把我的衣服脫下來。”
“為什麼?”
“這衣裳乃名工所制。為了繡好我要的圖案,繡娘整整忙了一年。——我不希望這麼珍貴衣裳糟踏在又髒又臭的水溝裡。”
“抱歉得很,我從來不剝死人的衣裳。你要真地捨不得,最好現在就脫下來。”
唐蘅點點頭,道:“我明白了。”
“你明白了?”
“我不能死在你手上。”
當唐蘅說完了所有的廢話之後,高樾對這位紈絝的輕蔑已經到了極限。他急不可待地想拔刀,想將他立斬於馬下,讓他閉眼之前看見自己的鮮血灑滿那件刺繡的衣裳。
“轟”地一聲春雷暴響,電光與刀光相映,雷聲掩住了刀聲。
兩個人影在雨中翻飛,雨水原是緩緩而落,在亂刀的交割中加快了速度,幾乎變成了暴雨。高樾只覺得唐蘅的刀如影隨形般地跟著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