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高檔一點會有一兩種洋酒。當年最流行的就是一種叫做人頭馬xo或者人頭馬vxop的干邑白蘭地,至於什麼軒尼詩、馬爹利的品牌此時還沒大規模進入中國。
吃三刀一斧、喝人頭馬、住長城飯店、開賓士車、拿大哥大。這是九十年代初期京城裡最牛x的生活方式,也是判斷一個人真有錢還是假有錢的重要標準。在這幾樣裡,能用上那麼一兩樣的,要不就是有錢人,要不就是像歐陽清那樣的大騙子。如果你全佔了,那麼恭喜你,你真的是有錢人,一般的騙子也裝不出這麼大排場,那玩意成本太高了,不騙個幾億都對不起這套行頭。
“怎麼樣,這個你沒見過吧?這叫卡拉ok,我在香港那邊玩過,花錢就可以上去唱,誰都可以,一會兒你和雪姐上去唱一首吧!”譚晶看到洪濤和韓雪都沉默了,立刻開始顯擺起她的見多識廣。
“嗯,確實沒見過,還是跪式服務呢,姑娘,你們這裡點一首歌多少錢啊?”洪濤忍住了自己要打擊一下譚晶的念頭,就讓她高興一次吧,於是他和蹲在圓桌旁邊的那個女服務員聊了起來。
“十塊錢一首,我們這裡有三位歌手,都唱得很好呢,您想點一首嗎?”女服務員對洪濤稱呼挺意外,咧嘴樂了一下,然後把一個裝檔案用的那種塑膠大夾子遞給了洪濤。
這個玩意叫歌本,再過幾年,歌廳裝置發展起來之後,這玩意就慢慢消失了,被電子點歌代替。不過現在洪濤還得老老實實的藉著蠟燭的光芒,一頁一頁的翻著歌本,從上面尋找他自己唱的歌,結果還真找到了,還不止一首。
“分手總是在雨天……真不要臉,自己點自己的歌!”譚晶伸著腦袋看洪濤在點歌單上填上一首歌的名字,然後撇著嘴和韓雪小聲的評論著。
“你也可以點啊,給你……”洪濤無視這種人身攻擊,把手裡的鉛筆遞給譚晶。
“我想聽你唱,你上去給我們唱吧,好不好,雪姐,讓他上去唱!”譚晶開始拉著韓雪一起鼓動洪濤。
“真的啊,我也好久沒聽你唱歌了,你上去唱唱吧……”韓雪看樣子也是看熱鬧的不怕事兒大,她雖然知道洪濤在同江也開了這麼一個玩意,那些裝置的報價單還是她經手的,可是親自體驗還是頭一次,也有點小激動。
“得,姑娘,我能不能自己唱?”洪濤決定滿足她們一次,順便也過過癮,麥霸可不是白叫的,正經演唱會他不喜歡,但是在歌廳裡博得幾聲叫好,他樂此不疲。
“也可以的……先生,您三位還喝點什麼嗎?”女服務員接過洪濤的那張歌單,又問道。
“嗯,喝可樂吧……”洪濤對洋酒、啤酒都沒什麼興趣。
“不,喝啤酒,小姐,先來半打啤酒,再上點小吃。”譚晶馬上否定了洪濤的決定。
“嘿嘿嘿……你別看我,她結賬,聽她的!”那個女服務員看著譚晶沒動地方,對於這個在如此昏暗環境下,還堅持一個大墨鏡的女人的話,她拿不準是該聽還是不該聽。幹這種娛樂業的服務工作,是一項非常費心思的活兒,你必須得判斷出誰是最終結賬的人,然後忽視掉其他人的意見。除非這個結賬的人有明確的表示,一般來說,帶著女伴出來玩的,都是男人掏錢,沒想到這個男人這麼光棍。
“你就摳吧,雪姐,你說他是不是特別過分,他說明年還要讓我去拍廣告,然後就算我還他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