動也沒事,咱還有關係能託人,這兩樣都不成?都不成那就洗洗睡吧,還開個毛的買賣。
除了在錄音棚裡折騰之外,洪濤還要每天早上逼迫譚晶和他一起去積水潭晨跑。晚上有時間還得去師範大學的游泳館去游泳。這是為了鍛鍊譚晶的體能,也是為她以後開演唱會做準備,沒有一個好身體。在臺上根本就堅持不下來一個多小時的高強度折騰。
剩下的空閒就是練舞、練歌的時間了,舞蹈這個玩意洪濤幫不上譚晶,人家也不用他幫,看著錄影帶譚晶就能很快模仿出來那些國內外的歌星們在舞臺上是如何蹦蹦跳跳的。而且比他們玩的還得更好。因為這個才是她的專業。
練歌就比較麻煩了,洪濤要求譚晶戴上無線返送耳機之後,拿著一個麥克風該怎麼唱就怎麼唱,但是這個麥克風並沒開啟,放的音樂也不是純伴奏帶,而是譚晶錄製好的歌曲,帶人聲的。按照洪濤的要求,不光口型要對好。還得把表情做對,最主要的是。洪濤要在耳麥裡指揮譚晶,什麼時候要斷一句,和觀眾打招呼,什麼時候故意停住不唱,讓伴奏聲單獨顯露出來。
這一套玩意不用仔細說了吧,在後世裡這種行為有個稱呼,叫做假唱!確實,這就是假唱,但是這個玩意最初並不是從音樂圈裡起來的,這本來是用在電影、電視後期製作和新聞製作上的手段。它是什麼時候被人弄到音樂圈子裡的呢?洪濤也不清楚,不過他知道,至少在大陸這邊要到九十年代初期才有這種作弊的手法,還是從香|港那邊傳過來的。
當初他玩調音的時候,很多老調音師也教過他這個玩意怎麼玩,因為出去走穴的時候,有時候演出的頻率太密集了,藝人們如果都是真唱,那嗓子就完蛋了,不得不用這種手段去矇混過關,否則沒人會去跟你賣命,掙那點錢就毀了自己的一生事業?
“這不是騙人嘛!”譚晶也不傻,練著練著就知道這個技術大概是用來幹嘛的了。
“我騙人騙的還少嗎?你都上了我這條賊船了,現在再後悔就晚了。姑娘,生活沒你想像的那麼美好,你以後聽到的謊言要比真話多無數倍,恐怕也聽不見幾句真話了。如果你還留戀現在這種狀態,那不如多說幾聲洪濤哥最帥,這樣我一高興,還能少折磨你幾次,來吧,別廢話了,繼續練吧!”洪濤沒那個能力去讓譚晶提前明白世態炎涼之類的真理,現在也不是和她講道理的時候,以後她慢慢就會自己體會出來的。
“你要用這種方式去開演唱會?”林笛比譚晶還聰明,他剛聽洪濤一提這個事情,就明白洪濤要幹嘛了。
“不合適?”洪濤不擔心譚晶的反對,但是對於林笛的意見,他還是要聽的。
“高人啊!我tm這十多年算是白混了,就算這盤磁帶賺不到錢,有你這個辦法,我也不愁混不下去,老梁,來吧,別思想鬥爭了,哥幾個下半輩子能不能吃香的喝辣的就全靠你啦!”林笛一句反對的話都沒說,一個字兒都沒說,他那雙小眼睛裡冒出來的全是孔方兄,這就是混過社會和沒混過社會之間的差別。那個老梁也是一個德性,他和林笛之間的區別是,他更注重如何把這個技術再完善一點兒,無限接近天衣無縫。
“怎麼樣?自然不自然?”洪濤為了檢驗這套技術的實用性,特意把韓雪姐妹叫了下來,然後讓她們當觀眾,自己拿著麥克風站在健身房的另一頭,給她們演唱了一首,然後走過來詢問效果。
“唱歌這麼好學嗎?要不你讓我也當歌星吧!連你都能唱這麼好,我肯定也成!”韓雪姐妹根本就沒發現洪濤是在對口型,她們對於洪濤的演唱水平有如此長足的進步,都非常詫異,進而也有了非分之想。
“如果不是這裡有外人,就衝你這句話,就該倒黴了,去去去!趕緊幹活兒去吧!”洪濤連推帶拉的把她們兩個趕了出去,太不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