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被暴露在陽光之下,那麼作惡的人,往往就會需要承擔超過遠遠超過原本應該承受刑罰的限度,而反之,如果一件惡性的案件沒有暴露出來,那麼犯罪者如果有一定的社會關係,就可能獲得最短時間的刑期,甚至乾脆就是緩期執行……
事實上,從這一點就能夠看得出,弱肉強食的叢林法則,其實是適用於任何一種秩序之下都會成立的規則……
只不過,在一個相對文明一些的世界之中,所謂的弱肉強食,不會體現的太過明顯,僅此而已……
換而言之,也就是說,在一個相對和諧的社會秩序之下,絕大多數人的吃相都會相對好看一些……
然而,吃相再好看,本質上卻還是強者在吞噬弱者,這一點至始至終都是沒有發生任何改變的……
至於所謂的公平和正義,本質上來說,只能夠建立在發生糾紛的雙方強弱並不明顯的狀況之下,當然這個世界上絕大多數的糾紛也都是如此,也就是因為如此,所以很多人才會產生一種社會本身是公平的錯覺……
事實上,當一個人的財富和地位達到一定的高度之後,他們就會有無窮無盡的方法去規避法律的制裁,甚至不要說是制裁,就算是警察想要見到這一類人一面,恐怕都會是非常困難的事情……
就像是在娛樂圈之中,如果一個高官富豪看某一個明星不順眼,直接選擇封殺,在現實之中其實也算是屢見不鮮的事情,然而這種所謂的封殺行為,其實本身就是一種典型的強者對於弱者的絕對壓制!
這種行為,完全沒有觸犯法律,也沒有任何能夠被指責的地方,可以說,所謂的封殺,完全就是在規則允許的情況下,給於一個演員明星最大的一種制裁!
畢竟,一個明星,如果被斷了廣告,如果被斷了電視劇,被斷了電影片約,被斷了一切能夠在公眾場合露面的機會,那麼這個明星的演藝生涯,也就基本上可以宣告終結了……
明星之所以是明星,本質上來說,並不是因為他們的樣貌和能力,本質上來說,只是單純的因為他們給其他人的臉熟而已,一個人如果在公眾面前混得臉熟了,露臉多了,也就自然而然可以成為明星,而反之,如果沒有辦法在公眾面前露臉,那麼無論一個演員有多麼高的才華,無論他有多麼完美的容貌,都不可能成為一個名人又或者是明星……
很多人的現在所謂的明星,其實無非都是炒作的產物而已,其中不乏有很多連最基本的常識都完全不瞭解的所謂才女,本質上來說,這一類人之所以出名,無非只是單純的因為她們有足夠的曝光度而已,沒有了曝光度的明星,其實什麼都不是……
從某種意義上來說,不要說是人類,就算是一隻雞一隻鴨一隻鵝一隻狗,無論是它們生活習性如何,如論是他們活潑又或者是懶惰,無論是多麼的平凡又或者是普通。但是。只要給它們足夠的曝光。也一樣而已讓它們成為所謂的明星動物,坐擁幾十萬乃至於幾百萬的身價……
任何東西,人也好,動物也好,只要有足夠的曝光度,只要有足夠的宣傳度,都可以成為身價不菲的存在……
而反之,如果沒有了曝光度。那麼一切就都是虛無而已……
而演藝圈之中的潛規則從何而來?本質上不就是因為所謂的曝光度的問題麼?同樣一次機會,露一個臉往往就能夠身價倍增,而反之,則可能繼續默默無聞下去,對於很多的女性演員來說,這種無形的競爭壓力,往往就是她們自願獻身的根源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