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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頁

「……我想不回去了,明天寫封辭職信,」我說:「回去收拾收拾,回家來了。」

他沒有什麼驚異,「找到女孩子了?是的,年紀也差不多了,是該結婚了。」

「是的,她是一個不錯的女孩子。」我微笑,可是原因不只那麼一點點吧?

「你放心好了,大不列顛王國沒有你,沒有什麼關係,」教授笑,「回家是好的。」

可不是?本來就是。

我在路上踢著石子。一對新皮鞋也顧不得了。

我笑著。

明天我會去找她的,或者會得把莊子的蝴蝶夢好好的告訴她。或者會把名字說給她聽。

我是決定留下來了。一張照片一個炎熱的下午。

我剛剛拖乾淨浴室的地板,透一口氣,倒了杯冰水喝,看著鍾,預備去接小明回來。小明上幼稚園,遲了去接他,他就哭。

我坐在椅子上,看著露臺的竹簾幌動,一陣好風。

我們住在這裡已經有三年了。家明是公務員,在政府機關做事。好處是有的,像這層配給房子,如果在外頭租,還不知道是什麼價錢呢,但是生活太穩定了,家明不但有點壯志消沉,而且也懶了下來,不到一、兩年間,腰間就長了一圈肉,最近連肚子都凸出來了。

我笑他財未發,身體先發。

先一陣子女傭人又要求加薪水,我想一想,就咬牙把她辭掉了。一個月一千多塊錢,連洗衣機洗碗機都買了給她,小明出生那年開始做的,好幾年的賓主,說走就走,一點情義都沒有,也只好隨她去。

現在凡事自己做,倒也無所謂,空的時候還可以去喝一頓下午茶,太忙了就把小明往外婆或是祖母家裡塞,反正她們都疼他。

一天又一天的就此過了,沒有小明,我再也不想到日子過得這麼快。小明長得飛快,一下子褲子又要換松的,皮鞋不夠大了。沒有他,我還以為時光是停留不動的。日子乏味得很,天天是一模一樣的工作。我奇怪的想:這就是做人吧?想到當初中學畢了業還巴巴的讀了三年大學,如今也不過是刷地板。家明是大學裡的同學,雖然說大學間接也是婚姻介紹所,到底別的地方也找得到丈夫,做女明星就很好,撈得風調雨順,最後總還可以嫁得個金龜婿。何必去讀大學!女人可走的路多得很。

我不大想得明白。

我嘆了一口氣,腰實在有點酸,不想去接小明瞭。我打了電話給母親。

「媽媽,麻煩你去接小明一次。」

「小明有兩個禮拜沒來了,你爸想他想得緊,我把他接了來,索性吃了晚飯,才把他送回來好不好?」

「有什麼不好的?如果他聽話,就玩久一點,你們吃不消,就把他轟走。」

「你不出去?」

「不出去了。」

「腰痠好一點沒有?」

「人到中年百事哀,媽媽,別提了。」我說。

「啊,你算是中年,我們豈非成了老不死?」媽媽笑。

「媽媽,我三十歲了。」

「人生剛開始呢,好好的捱吧。」她還是笑。

「再見。」我說。

母親也掛上了電話。

我坐在客廳裡,動也不想動。

當年我可沒想到日子會演變成這樣:帶兒子,理家務,伺候丈夫。我的天,我年輕的時候——我年輕的時候,可也很多姿多彩,男孩子的約會,吃喝玩樂,回了家就專聽電話,功課不行了,自有男同學搶著幫忙。

那幾乎是十年前的事了。

我微笑,現在這樣,也是應該的。一個女人,結婚生子之後,也該完了,我還冀望些什麼?如果以這種日於終老,在別人眼中,也就是一個幸福的女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