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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部分

「有。」沈昭點頭。

此時坐在他面前的是內務部人事科的鄭輝高階警司以及兩名督察。他們正在對他進行內部聆訊。

「你是在什麼情況下開槍的?為什麼要那麼做?你當時是否知道前方車輛裡坐的也是督察,是你的同事?」

「我知道那是一輛便衣警車,我認得車牌號。我開槍是為了阻止當時坐在副駕駛位的莊達強見習苦警員射擊前方被追緝車輛的油箱。我在他們的右後方射過一發子彈,使莊達強的子彈偏移方向,那之後就沒有再開過槍。因為在我開過那槍之後,前方被追緝車輛被打中了右後輪,接著撞上路邊的隔離墩。隨後,防暴組的李達寧警官就趕到了現場。」沈昭回答。這已經是他幾天以來第五次陳述這件事情。

「你確定當天只射了一順子彈嗎?我們檢查過你的槍,證明當天你開了五槍,而不是一槍;另外葉楓督察當天所乘的警車上留下的彈痕也可以證明這一點。」

「我只開過一槍,至於其他,我不知道在我把槍交回之後發生了什麼事情,無法對此作出任何解釋。」沈昭答道,態度始終如一,不卑不亢。

「好吧,現在停止記錄,檔案號F2704,第五次內部聆訊結束。」鄭輝合起面前的資料夾後,示意身邊負責記錄的兩名督察停筆,然後站起身道:「今天提早結束,正好有一個人想見見你,再多留一會兒吧。」

說完,這三人一起走了出去。約其兩分鐘之後,一個人開門走進。

「顏警司,我想到大概會是你。只是沒想到會等這麼就。」沈昭看向來人道。

「因為我也和你一樣,在接受內部聆訊。聆訊期間我不能和你見面,今天好不容易才找到機會。」顏海濤嘆了口氣,走到沈昭身邊坐下,在他耳邊低聲加了一句:「他們不知道鄭輝和我是國小的同班同學,他曾經掉到河裡被我救過一命。如果除了那些證據半點人脈也沒有,我早就被他們整死了!」

「可是,你也……為什麼?」沈昭不解道。

「因為他們知道我那天和你一起在舊港碼頭。或許是跟蹤,或許是其他方式,總之他們是知道。然後,說我勾結黑道人士,指使你開槍向警車射擊,打算故意放走罪犯。但是我要他們拿出證據,他們又不肯。所以,既然見不得人,只好內部聆訊。不管怎麼樣,先絆住我們的腳再說。」顏海濤說著,又習慣性地掏出煙來抽。

「你啊,我以為我最可以放心的就是你,可是你怎麼不告訴我你那天開過槍?你不告訴我,我連替你掩飾都來不及。這次就算他們找不到充分的證據證明你有罪,也可以長年累月地拖延下去,只要拖個一兩年就可以把你拖垮,毀掉。」

「我……我也不知道。或許是忘了,或許是當時只想著他會怎麼樣……我原本沒想開槍,但是我說過,莊達強不光一直開槍,還打算射他們的油箱,我是不得己才開槍的。我開槍射的既不是車子也不是人,只是干涉了他們射出的子彈的精確度。也許我真的是糊塗了吧,開了槍竟然會以為在那種情況下不會有人發現。」

沈昭在椅子上疲憊地伸展了一下四肢,之後看向窗外嘆道。「那種時候我怎麼來得及想那麼多?我只是不能看著他有生命危險。也許我真的不適合做警察,如果那時我堅持辭職,或許今天什麼也不會發生。」

「如果……我也常在想,當初如果沒有做警察,做了警察後沒有妄想當英雄,結果會不會不同?可是人活著,最說不得的話就是如果。老人們不是常說『世上沒有後悔藥』嗎?」顏海濤頓了一下,彈了彈菸灰,又再接下去:「現在,暫時,我也沒有其他辦法幫你脫身,你這段時間除了接受內部聆訊也只能待在家裡。我說要你按兵不動什麼都不準做是不可能的,只能提醒你一句,接下來的每一步都要謹慎。」

「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