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洋伸出手來,握了握手笑道:“合作愉快!”
父母回來了,林牧三個,就跟著一起睡在東屋暖炕上,老人原本是該回後面老屋住的,但林父林母怕他冷,就一直安排老人睡有暖氣、火炕的偏屋裡了。
汪洋來了,就與老人睡在偏屋裡,初始林父還覺得條件有點不好,但汪洋反倒是極為滿意。
“已經很好了!南方的冬天,根本沒暖氣,屋子裡冷得人都待不住,你們這小炕和暖氣,看著不起眼,但在我們南方人眼裡,可比皇帝的龍床還舒服了!”
東屋裡,林牧坐在桌子邊,快速的碼字。
都已經談好了合同,年後元宵節時,就要出刊第一期,並且由於《故事會》是一週一期,林牧必須多準備些存稿。
電視裡原本好看節目,已經吸引不了林父林母他們的目光,看著自己兒子在那裡碼字,兩人都露出了驕傲的眼神。
這,是自己的兒子!
“誒,大兒子,你說稿費真有十七萬麼?我咋還是有點不相信?”
林母倒不是不相信,而是她的性子就是愛說話,心裡有話沒話,都忍不住說兩句。
林父笑著說道:“哪有假的?人家大編輯不是說,明個就在銀行裡,再取七萬,給咱們兒子當訂金麼?”
“那你明個,帶著今天他給咱們的五萬塊錢,加上他取出來的七萬,加一塊十二萬,都存到咱家存摺上!加上之前大兒子拿回來的六萬,十八萬,嘿嘿,大兒子以後結婚的房子錢有了……”
“嗯,都存上!”林父肯定地說道。
嘴裡吃著林牧帶回來的奶糖,林琳突然爬到林母跟前,撒嬌道:“媽,哥他掙了那麼多錢,你給我買個新書包吧……”
原本不在意的林野,眼神一亮,也是跑過來撒嬌,想要一本期望許久的連環畫冊。
“行行,讓你們兩個也沾沾自己大哥的喜氣,買買買!”
……
“媽,你給我買玩具,我告訴你件事!”
“又想亂花錢!不是剛給你買個小汽車麼?”
“哼,剛才我待林牧哥他家看動畫片,出去尿尿時,聽見那個大老闆,說要給林牧哥十七萬塊錢,說是買他一本書。媽,你讓我爸也寫書,掙的錢給我買玩具,好不好?”
“啊?!”
……
“他嬸子,你知道沒?那個大編輯跟林牧他家說好了,十七萬買林牧下一本書……”
“你才知道啊!我家那小子早跟我說了!嘿!他爸媽真不知道現在高興成什麼樣子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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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七章 願望實現
正月初,雖然街上沒有賣菜的,但因為這邊的店鋪,都是一樓賣貨,二樓住宅,因此並沒有因為過年而停業。
一家人,連同老人與汪洋,一同好好又逛了一圈。
最主要的事情,仍是存錢,看著七萬塊錢又到手,林牧一家上下,都是喜笑顏開。
汪洋在街上的照相館裡,將擬好的合同列印好兩份,雙方簽下名字、按下指紋。
隨後,汪洋也不再回來,直接用手機裝著林牧碼好的《俠客行》前三章,就離開了。
這一次倒是沒買什麼,給林野林琳,以及老人買了幾件喜歡的東西后,就回家了。
剛剛初四,家裡還不時有親戚來走動,林牧回去後,正發現自己的二舅一家,站在屋後,與一個大娘聊天。
“咦?回來了大作家?”二舅媽看到林牧,就打趣道。
林母趕緊道歉:“不好意思不好意思,弟妹,今天我們一家上街送送人,等久了吧?快回屋歇歇。”
二舅媽毫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