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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5部分

經不滿足於僅僅搶掠些金銀財寶了。他日未必不能如同金人蒙古人那般打進關內。

當然了作為名門正派義字當先的眾多豪傑,是絕對不可能向女真人低頭的。若女真人真的如關了,少不了要像昔日的豪傑那般並杆子上,殺一個賺一個。反正他們現在心裡是這樣想的,至於等事情真正擺在他們面前的時候他們會是什麼摸樣,那就不得而知了。

但說來說去,大明,流寇,女真人就好像漢末三國一樣,乃是三大勢力,哪一個都不好得罪。他們這些江湖人物,無論徹底倒向那一邊都不好,索性為了自保聚集在一起,擰成一股繩。將來無論是誰當家作主,都不敢小看他們。

這一次的武林大會,推選出盟主,也是無奈之舉。不過選在泰山上面還是很有講究的,凡事都要講一個正統。自古只有皇帝泰山封禪彰顯功績,如今他們也在泰山上面競選盟主,算得上是師出有名。

見人說人話見鬼說鬼話,面對明顯對李自成有好感的袁承志,他們自然是捧著李自成一陣猛誇。咱們是為了自保,無論是得罪朝廷還是得最李自成都不划算。

碰上了李自成的人,那就說闖王英明神武。碰上了朝廷的人,那就是皇帝陛下萬歲萬萬歲,反正怎麼安全怎麼來,怎麼保險怎麼做。

既然是競選盟主,還算的上是武林上的盟主,那自然是要比試功夫了。一上來,那就是相互對抗,選出功夫名聲都好的人。不過這都是次要的,就算功夫了得的人又能怎麼樣,單槍匹馬還是沒有人家人多勢眾來的有聲勢。

競選盟主,那不僅要有過硬的功夫,起碼能夠服眾才行。其次,就是要有過硬的背景。沒有背景,沒有後臺,就只有幾斤肱二頭肌,又有誰會真正正聽你的。再次,就是要有眾多勢力的擁護了。

只有滿足了這以上的三點,才有資格,去做一坐著盟主的寶座。很不巧的是,這三點袁承志完全都滿足。袁承志不僅滿足了這三點,還有另外一點,出身名門,有個好爹。

他爹袁崇煥,江湖之上誰提起來不得誇上兩句,感嘆兩聲。雖然當時很多人認定了袁崇煥是賣國賊,但江湖之上的人不像平頭老百姓那樣,是那麼好忽悠的。

雖然袁崇煥擅殺皮島總兵毛文龍,和私自跟女真議和的事情確實有,而且確實其罪當誅。別的不說,就說擅殺皮島總兵毛文龍這事情,未經請示就敢擅殺一品大員,不得不讓人佩服袁崇煥的膽量。

在古代,殺人可是非常非常嚴肅的事情。就好比明朝的時候,就算一個普通的死囚被定了罪了,也不能隨意亂殺,而是要層層上報,最後直接到皇帝那裡。只有皇帝批示了,說這個人能殺了,下面才敢動手。

一個普普通通的死囚被殺都這麼麻煩,袁崇煥都沒有獨立的權利這麼做,更何況是堂堂一總兵。未經請示皇命就給殺了,可以說單憑這一點,袁崇煥就死的不冤。

之所以說他冤枉,那就是因為說他是賣國賊這一塊。擅自跟女真人議和,可能袁崇煥是想著拖延時間。而且也算不上是議和,充其量也就是互相之間通了幾封信,用來拖延時間用的,算是無心之失。可他偏偏沒想到,這可是犯了忌諱。

這一條罪名更大,就算皇帝相議和。甭管是真心還是假意,那都得召集大臣,一群人商量一下。到最後這事情能不能成還不一定呢。可袁崇煥膽子大,想到了這樣的辦法,覺得可能很有用,可能的確比直接用兵強多了,索性就做了,完全沒有考慮其他的事情。

這兩條,無論是哪一條拿出來,袁崇煥都少不了捱上一刀。但這些明眼人都知道,這些罪名那是次要的。袁崇煥當時做的時候做都做了,崇禎皇帝也都知道,也都是睜一隻眼閉一隻眼算是過去了。可以說只要崇禎皇帝力挺他,他就算做的再過分,也是任爾東西南北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