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用了。”
“你還想要證據嗎?”
“不要了,我願意認罪伏法。”
“雷晶晶是怎麼回事?”
“她也答應我不跟任何人說,我還給她拍了幾張照片。”
“為什麼要拍照片?”
“我威脅她,如果把這件事情說出去,我就公開那些照片。她答應我不跟父母和任何人說,可離開我以後,他還是跟自己的父母說了,我知道情況以後,親自去了一趟蘇州,為了雷晶晶的名聲和前途,他父母答應我不再追究。
“李小荷是怎麼回事?”
“這——你們也知道啊!”
“我剛才不是說了嗎,為了將你繩之以法,我們做足了功課。交代吧!李小荷是怎麼回事?”
“李小荷的情況和雷晶晶的情況大差不離,她選擇了休學,我給了她一筆錢,她沒有要。但從我的視線中消失了。”
一個星期以後,歐陽平以公訴人的身份對陶雅風進行訴訟,這是一次不公開的審判,受害人,包括受害人的家屬都沒有到場,歐陽平向法庭出具了非常充分的證據。
法庭當場宣判:陶雅風因犯弓雖。女幹罪和嚴重傷害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十二年。陶雅風當庭表示不再上訴。
至此,“95。8。3兇殺案”宣告終結。
一個月以後,判決結果下來了:趙倩倩被判無期徒刑。這裡面有歐陽平的努力。按照我們國刑法,無期徒刑有改為有期徒刑的條款,無期徒刑執行兩年後,因有立功表現,監獄上報中級人民法院建議減刑減為有期徒刑十八年(從減刑之日起計算)。
在趙倩倩父親住院期間,歐陽平和劉大羽、韓玲玲到醫院看望過一次,歐陽平將趙倩倩的情況(趙倩倩的父母不知道的情況)告訴了兩位老人,並答應在量刑上和人民法院進行溝通,將對趙倩倩的判決定為無期徒刑。
兩位老人什麼難聽的話都沒有說,他們還拖著病體到拘留所探望女兒,並鼓勵女兒好好改造,爭取早一天回家。
根據趙家的實際情況,歐陽平還建議人民法院將趙倩倩服刑的監獄放在荊南市——這也是兩位老人的心願。
從趙倩倩服刑的那一天起,老倆口每個月都要到監獄去看望女兒。
82。 第一章 蹊蹺事接連發生 煉洛丹兩度失蹤
在“95。8。3兇殺案”即將終結的時候,刑偵隊接到建業區公安分局的報案,案情大致如下:
楊公井派出所接到轄區內居民煉樂雅和蘭思夢夫妻倆的報案:他們二十六歲的女兒煉洛丹突然失蹤於鳴晨寺。一家人,連同親戚尋找三月未果。
煉洛丹的失蹤還有一個比較特殊的背景:一九九四年秋,單位領導派人到煉家看望煉洛丹,因為煉洛丹有一個星期沒有到單位上班了,領導以為煉洛丹的身體出了問題,或者家裡面出了特殊的狀況,所以派人到煉家來探望,結果是,煉洛丹根本就不在家——她失蹤了,經過家人和親戚多方尋找,最後得知煉洛丹到鳴晨寺出家了,母親蘭思夢得知這個訊息以後,有如五雷轟頂,大病一場。
母親蘭思夢割捨不下,身體稍有好轉之後,便借到鳴晨寺燒香拜佛的機會在暗中看望女兒煉洛丹,她想知道一向乖巧懂事的女兒脫離凡塵、遁入空門的原因,但最初一段時間,女兒一直沒有拋頭露面,一個月以後,女兒終於出現在庵堂裡面,但只要母親蘭思夢一接近她,她就會迅速離開。蘭思夢到鳴晨寺去了很多趟,但只得到女兒如下資訊:煉洛丹削髮為尼之後,被賜法名為靜平,每日除了在庵堂裡面誦經之外,就是打掃寺院和到水井邊拎{無}{錯}小說 m。{'quLEdU}水洗衣。平時從不與任何人說話。蘭思夢曾經和住持覺慧師太見過一面,覺慧師太只跟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