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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7章 找大律師

四個字。

“這有什麼區別?”

“李浩然是在招搖撞騙嗎?”

劉宇西搖了搖頭,“好像沒有。他在調查罪證。”

“那為何他們還是要把李浩然拘押起來?”

“那就更加要找他們領導去質問了呀,很明顯適用法律條文錯誤。”劉宇西喊了一聲。

“廢話。難道他們不知道我們也是警察?難道就不怕我們跟管警務的法紀部檢舉?”

“對啊,如果他們適用法律條文錯誤,我們是可以跟法紀部門檢舉投訴。”劉宇西有些興奮。

“對個屁。”吳建國意味深長地看了劉宇西一眼。“你見過哪個檢舉投訴不到猴年馬月的?”

好像是這個理。就算是一起普通的糾紛案子,從接警到立案,再到結案,如果走正常的流程,最起碼七天以上。七天?她們還得在芒果市待上七天?黃花菜也涼了。“那怎麼辦?”劉宇西愁眉不展。

“很簡單。你得先搞清楚李浩然是什麼身份。”

“身份?他不是警察?”

“對,他不是警察。”

“所以他假冒警察?”

“重點不是這個。”吳建國說道,“他假冒警察的目的是什麼?”

“調查罪證?”

“不是警察怎麼能調查罪證?”

“難道他到安平公司走親訪友,喝茶聊天?”

“難道不是嗎?”

“假冒警察到安平公司走親訪友、喝茶聊天,誰也不會相信啊。”

“是啊,假冒警察走親訪友、喝茶聊天,也沒有這個罪啊。”

“那我們直接要求他們放人。”

“那可不行。我們的身份不太合適。”

“我們的身份?”

“警察不能為難警察。”

“那你說我們找誰?我們在芒果市人生地不熟的。”劉宇西跺著腳急道。

“我們可以找司法系統的。”

“司法系統?難道你認識這裡司法系統的人?”

“我不認識。”

“那你說什麼?”

“司法系統不一定要芒果市的呀,外地的也可以,比如我們市。”

“可司法系統也跟我們警察一樣是公職人員,他們又哪會打破地域管轄權呢?”

“笨。”吳建國瞄了瞄接待室的門外,小聲說道:“司法系統可不一定全是公職人員,比如律所。”

“哦。”劉宇西恍忽大悟,“我明白了,你的意思我們去找律師。這是一起民事訴訟案件,自然可以找律師。”

吳建國點點頭,“而且我們要找大律師,給他們一點壓力。”

“嗯,你說的很對。”劉宇西點頭如搗蒜,可想了一會兒,又疑惑地問道,“可我不認識什麼大律師,你有認識的嗎?”

吳建國舉起手,在劉宇西的頭上輕輕敲了一下,“真笨,難道你不知道李浩然的那位是做什麼的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