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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部分

怪戾更是耿耿於懷。雖然勸不轉女兒,但他是抵死不願再看見仝家父子了。好在兩個親家母比較隨和,常來常往,維持著兩家的關係。

仝寧當上刑偵隊長後,兩人終於要結婚了,那年仝寧29歲,鄭孟麗26歲。接到喜帖後,兩邊的熟人都有如釋重負的感覺,不過他們馬上就會知道,還遠遠不到籲口氣的時候哩。

婚禮定在十月金秋,仝父因工作忙,不能從省城趕回來,也許是有意躲避婚禮上部下的送禮。但他身為公安副廳長,袍澤遍家鄉,再加上仝寧又是很有希望的政治明星,誰不捧場?所以婚禮辦得非常隆重,市局和各分局的正頭兒全都參加了。

新娘漂亮得炫目,眸子溼潤明亮,光彩照人。典禮上刑偵隊的兄弟們可著勁兒鬧騰,逼兩人親嘴、踮起腳尖吃蘋果、喝交杯酒。還摩拳擦掌,準備在鬧新房時來點更厲害的。新娘羞得滿臉通紅,實則心裡非常亢奮,甚至感激這些起鬨者。說來不會有人相信,她和仝寧戀了十年,竟然從沒有肌膚相接的經歷——只有那次單向的親吻還引發了割腕事件。從那之後,雖然兩人正式確定了關係,但一直小心地避免肉體接觸。近十年的壓抑,已經讓女人的慾望憋到了臨界點,只等婚禮這把火來點燃了。

仝寧則一直神色平靜。宴會快結束時,仝寧對滿屋賓客出人意料地宣佈,新邑縣有一個案子很急,他不能把婚禮進行完了。然後點了幾個部下,叫他們馬上準備,要連夜驅車趕到縣裡。新娘的身體突然僵硬了,眼睛的光焰在剎那間熄滅。來賀喜的賓客也給弄得一頭霧水。那會兒市局正頭兒參加完儀式已經走了,尚未離開飯店的人大都不瞭解情況,他們私下裡嘁嘁:什麼急案?沒聽說這個縣裡有什麼急案子呀。但仝寧還是和妻子簡單地道別,帶上隊員們走了。鄭孟麗強自鎮定,到門口送別丈夫,但眼中的慘然是沒法掩飾的。

後來知道,新邑縣裡案子當然是有的,那時正是動亂時期,哪個縣裡少得了案件,但也不是非得連夜趕去。這個訊息傳出去,公安局裡頗有人譏諷仝寧是政治上的作秀,說他秀得太過,太矯情,想在政治上求上進是件好事,也不能讓妻子新婚第一夜就守活寡呀。

沒人知道,他的決定只是緣於對男女之事的畏惡。這種性怪癖也許來自於基因,也許來自於童年經歷。他在渾沌未開時被上帝施咒並加了封印,等他長大成人、有了自主意識後,這個“自我”已經固化,再也無力改變了。婚禮中鄭孟麗含情脈脈的目光一直追隨著他,仝寧在她眼裡只看見三個字:性渴望。他的恐懼感越來越濃。一個無法避開的前景在等著他:賓客們總是要走的,只留下他和這個女人。他們將脫去衣服,赤身相對,上床,幹那一套令人厭惡的、把姑娘變成女人的動作。這回他無法再推託了,他們已經結婚,按照這個病態世界的遊戲規則,夫妻不幹這事絕對是不能原諒的。

婚禮的氣氛非常火爆,而他的厭惡和懼意也逐漸積累,衝破了臨界點。於是他突然宣佈了那個決定。當然他知道,對於一位政治上很成熟的刑偵隊長來說,這是一個非常幼稚的決定,甚至可以說是荒唐。父母、妻子和局領導都會暗生疑竇,肯定有人認為他是在作秀。尤其是,這並不是根本的解決辦法,躲了初一躲不了十五,他不可能在縣裡住一輩子吧。

但儘管這樣,他還是這樣做了。沒有什麼能超過他對男女性事的恐懼,能躲一時就躲一時吧。

以後他從縣裡回來過幾次,都是匆匆來去,過家門而不入。局長不高興地打電話催他:小仝呀,縣裡的事忙完沒有?你是市局的刑偵隊長,要儘早回來主持全域性呀。仝寧只好回來了,但直接把行李搬到了辦公室。

新婚妻子獨守了半個月的空房。這半個月她是如何熬過來的,就不用細說了。不管內心如何痛苦,她一直努力扮演大度的妻子,打電話問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