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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閣當中充斥著方從哲的咆哮:“無恥啊,無恥,堂堂大明官員,士子,居然可以無恥到這種地步,你們東林黨還算是士林之人嗎?簡直就是混混、雜碎、地痞、流氓,就算這些人都比你們要高尚得多!操縱衙役,栽贓陷害,構陷親屬,你們還有身為讀書人的操守嗎?”
面對方從哲的咆哮,葉向高無言以對,這次李三才做的事情的確是太沒有讀書人的樣子了,明朝禍及親屬那是常例,但是誰也沒聽說過,靠構陷親屬就能夠搬到首輔的,頂多也就是噁心噁心人而已。順便警告一下方從哲,你能在王之寀夜審張差的事情上,擺我們一道,我們也能夠報復你。
不過在這種時機,東林黨的作為,明顯帶有條件交換的意思。若是方從哲你不給我們添麻煩,我們便不搞你兒子,如若不然,那可就要“按律辦事”了。
無論是李三才還是葉向高都明白,方從哲作為一個政治家,是不可能按照他們的意思做事的,否則他就再也沒辦法帶領齊楚浙黨來對抗東林,齊楚浙黨就會把他給頂下來。此時方從哲的態度只能強硬到底,而且以他的地位,保住他兒子的性命那是中絕無問題的,只是方世鴻如今的官位和日後的仕途,都算是泡湯了,如果運作得好,能得個“永不敘用”,若是有點差錯,就得“流徙千里”。
大明朝堂當中,原本因為方從哲的關係,平息下來的黨爭,此時卻因為方從哲的長子被陷害的事情,再起波瀾,而齊楚浙黨和東林黨都想借助梃擊案來打擊對方,或是徹底將對方清除出朝堂,一時間朝中暗流湧動。
就在這樣的情況之下,三法司下面的十三個主事也開始對張差的審理,原本裝瘋賣傻被人識破之後,張差也只能老老實實地回答上面幾個大老爺對他的問話。
此時已經是正月十五,盤踞京城頭上半個月的烏雲終於散去,冬日裡並不溫暖的陽光照射下來,仍然冷得難以接受,甚至比下雪的時候還要冷。
不過即便如此,也擋不住京城當中那些閒漢對於梃擊案的關注,因此是公審,大堂外面已經站滿了看熱鬧的百姓,這些百姓平常沒什麼娛樂節目,也只能把這審案子當成不要錢的戲臺子了。
“張差,你是通州人士,怎麼會到京城來?”胡士相作為主審官首先問道,他是個老油子,並不希望此事牽扯太多,否則還真不好做。
張差說道:“我……不,草民,原是通州人士,不過父母死後,一直住在馬三舅家,馬三舅家在薊州,我……草民有把子力氣,就在薊州附近打獵砍柴,我到薊州賣完貨之後,看到一個賭坊,名字叫……”
陸夢龍喝道:“張差,別說那些無關緊要的,你是怎麼到京城的?”
“哦,我在賭坊輸了錢,就碰到一個長得像奶奶的爺爺,聲音也像奶奶,那些人偏偏叫他‘公公’,好像是‘胖公公’。這個胖公公可是個好人啊,不但帶我賺錢,而且還給我買酒吃,我會打獵,不愁吃肉,就是沒酒喝……”
一聽張差有跑了題,陸夢龍喝道:“那個胖公公就是是帶你來京城的人?”
張差連忙點點頭說道:“是啊,他說來京城有大錢可賺,我在薊州打了只狍子,也就只能買個一百錢,要是到京城,大把大把的銀子有得賺!”
王之寀說道:“那你是如何到慈慶宮的?”
張差有些迷茫,說道:“慈慶宮?那是什麼?”
王之寀心裡一陣無力,不過也知道不能跟這個渾人生氣,只能說道:“慈慶宮就是你打人的地方,誰帶你去的?”
張差似乎醒悟過來,說道:“噢,是那裡啊,是馬三舅帶我去的,馬三舅把一根木棒交到我手裡,說是讓我見人就打,那裡面的都是奸人,打奸人能賺錢的,特別是裡面有個穿黃袍的人,那是奸人頭目,要我一定打死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