於是,墨蘭、如蘭去了定山,而老太太和明蘭則是回了宥陽。
“那這三年來,祖母一直都是在宥陽陪著你嗎?”
聽完明蘭的講述後,盛長權一臉的嚴肅:“阿姐,那你們什麼時候回京呀?”
“總不能是一直都待在老家這裡吧?”
盛長權心裡記掛著姐姐的婚事,覺得明蘭的年紀已然不小,怕是不太好再繼續耽擱下去了。
其實,不僅是明蘭,墨蘭和如蘭卻是更急!
因為明蘭不過是十七歲,而她們兩個卻已經十九了,距離雙十年華當真是有一步之遙了。
話說,本朝太祖開國之後,曾有規定,為了增強國本,凡男女雙方無故過雙十而不親者,俱需繳納重金!
這一條,亦是本朝百姓每個人都記在心裡的頭條刑法。
當然,這裡的重金,絕對是可以稱得上是重的!
因為,這筆罰金並不是固定的,而是要看家中產業幾何,若是男子未婚,則需繳納一半家產,而女子則是十分之一。
故此,越是富貴之家的人,就越是害怕這罰金。
就算是盛家,也是不能免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