鐧。
按照協議約定,這些高管兩年內不得從事相關業務,華潤方面會進行部分補償。
如果違約的話,那自然少不得鉅額賠償。
按照協議規定,賠償金額為離職前一年基本工資的50倍。
而陳浪之前在華潤已經算是高層,除了分紅獎金之外,年薪可不低,稅前達到了60萬。
按照50倍賠償額度,如果他要入職遠方,就得面臨3000萬的鉅額索賠!
07年的時候,3000萬什麼概念!
李東開出千萬年薪,連大型央企的ceo都投懷送抱,更別說3000萬了。
這時候的3000萬,能在京城買一套大大的別墅,能在平川買下一棟住宅樓。
為了一個員工,哪家願意為這筆鉅款買單?
結束通話電話,李東面色一變再變。
3000萬索賠,華潤做的還真絕。
競業條款在商界雖然被普遍運用,可很少出現索賠事宜。
尤其是這年頭大家都是你挖我,我挖你,你要是索賠,別人也會索賠,到最後兩敗俱傷。
而且這樣一來,也讓不少高層寒心。
陳浪在華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