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這聽著就那麼感人啊!他還給他這種在專業人士眼中胡鬧的行為又起了一個好聽的名詞,叫和歌迷互動。
對於他這種光腳不怕穿鞋的賴皮行為,寶麗金公司也沒轍,你不答應,他就撂挑子,要不你就和他撕破臉打官司、要不你就得由著他幹這些不太要命的勾當,最終寶麗金還是妥協了。一是人家一雙好鞋不願意去踩這攤臭狗屎,二是他說得也不是沒道理,也不全算是胡鬧,姑且就試試吧。
如果效果好,那回返香港之後,他不是還有一場合同規定的演唱會呢嘛?還可以繼續這樣幹。如果效果不好,對不起,到了香港就不是你的地盤了,到時候還得是人家說了算。
洪濤才不管到了香港該怎麼辦呢,他正拿著一把油筆,龍飛鳳舞的在他和譚晶的雙人海報上簽名玩呢。這是幾天前那二爺一個書畫界的朋友,無意中聊起他的簽名太次,結果閒著沒事兒,給他設計的一種特殊簽名。等於是把他的名字變成了一個圖章的模樣,而且是一筆連下來的,稍微練習練習,就能寫得很好,不存在什麼蜘蛛爬字型了。
得到這個簽名之後,洪濤最後一點節操也掉光了,他再也不用看著歌迷拿到他簽名之後的那種想說又不好意思說的表情了,這種感覺比較爽。所以他不怕苦、不怕累,一張一張的畫著他的名字,時不時看到漂亮姑娘再主動摟著人家照個相啥的,比在後臺聽那些舞臺監督什麼的講重點要好玩多了。
要不是林笛提醒他,他恐怕連幾點開唱都忘了,還在這裡過癮呢。那些歌迷也是腦袋進水了,你說你花了一個月工資買了一張票,不進去等著演唱會開始,都聚在這裡看他一個禿小子耍什麼寶呢。等他帶頭往體育館裡跑的時候,後面還跟著上千人一起往裡跑,這個場面讓那些電視臺的攝像都樂出聲來了,人家拍攝了那麼多大場面,也沒見過一個這麼二的人,簡直就是活寶了。
你還別說,經過洪濤這麼一折騰,演唱會的現場氣氛反倒更熱烈了,大家一方面是來聽歌的,更多的就是來湊個熱鬧。要是光聽歌,那還不如自己在家裡聽錄音帶呢,那不比現場更清楚,還能翻過來掉過去的聽。既然是來看熱鬧的,那當然是熱鬧越大越好,洪濤這種行為恰好滿足了這些觀眾的心理,看熱鬧的都不怕事兒大啊!(未完待續。。)
三百九十六章 低調,但不能認慫 (1316張月票加更)
但是就這麼忍了不是洪濤的性格,他可以忍二代和官員,那是民不與官鬥;但是他可不願意誰都忍,什麼叫欺負軟的怕硬的,洪濤就百分百是,凡是他認為惹不起或者不必要惹的,他都能裝孫子,還裝的特別像,但是他不認為惹不起或者不能惹的人,他不光不會忍,還一點容人之度都沒有,睚眥必報!
第二天,洪濤就吩咐韓雪和林笛,只要是對方來電話,就告訴她們,沒有彩排、也沒有演唱會了,讓她們把譚晶送過來再說,其它一切免談,而他自己則溜溜達達上學去了,原本他是和學校請了假的,現在他又不想請了。
“洪濤先生,你這是什麼意思!我們白白浪費了一上午的時間,樂隊、音響師、伴舞、化妝師、服裝師……全都在等你一個人,你必須要給我一個交待,否則我會向公司如實反映你的這一切行為,由此帶來的一切損失,將由你們公司擔負!”當中午放學之後,洪濤溜溜達達的回到了新麗都,剛一進門,那位cindy就從沙發上蹦了起來,也顧不上屋裡還有其他客人,上來就是一頓香|港普通話,說得很是激憤。
“呦……洪濤,你這是招惹誰啦?人家都找到你老窩裡來了,我剛才看到譚小姐了,她正在樓上呢,我聽我媳婦說,你們要開演唱會啊,到時候可別忘了給我幾張票啊,我們家那個閨女整天讓她媽帶著她來看你。”屋裡的一位客人坐在那裡和洪濤打了一個招呼,同時也是在提醒洪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