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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了離開的日子,簡和法爾娜收拾包裹,帶上了這段時間獵來的幾十顆怪物晶核,一些食物和水準備出發。
他們花了四天才走出維納柏森林,簡併不知道外面世界的路該怎麼走,法爾娜帶著簡來到最近的“羅羅爾”小鎮,兩人去鎮裡最大的商行賣掉了所有晶核,價錢還算公道,共得四十枚金蘇克,五十六枚銀蘇克。
在鎮裡的服裝店,簡終於脫離了野人形象,穿上了合身的棕黃亞麻便裝,還有一雙結實的牛皮靴,法爾娜看不上店裡的劣質綢緞,還不如亞麻穿著自在,便買了件灰色連衣長裙,輕巧的紅布鞋,和一條棉麻材質的圍巾。
即便是這些普通的服裝,法爾娜穿上也是身姿動人,整個人散發著青春靚麗的活力,惹得服裝店老闆連連誇讚,稱在這鎮裡待了半輩子,沒見過這麼漂亮的小姑娘。
出了服裝店,兩人租了輛舒適馬車,到倫爾城的路程很遠,以馬車的速度大概得八天才能到。
高大車伕堅實的雙臂揮動韁繩,兩頭白馬噴著鼻息,拉動車身加速前行。
車廂內,簡透過車窗看到頭上有一頭載著貨物的獅軀鷹翅生物飛過,便問法爾娜那是什麼。
法爾娜下巴倚著手心,笑眯眯地看著簡,“那是被馴服的獅鷲,速度是馬車的十倍,可惜只能用來載貨,普通人騎在上面會不小心被強風甩下來,但有不少有實力的戰士買來當坐騎。”
簡看著在天邊只剩一個黑點的獅鷲遠去,心中頗有幾分嚮往,能在天空飛翔,那是多愜意的事。
春天的雨季還沒過,雨水自天空灑向倫爾城各個角落,雨珠從屋簷、牆頭、樹葉上匯在一起,然後跌下,一滴一串墜落在地上的水窪。
在倫爾城的一條支線道路上,馬車停在了紐蘭巷一幢巨大的宅邸門前。
這是蒂法男爵在倫爾城買下的房子,也是法爾娜從小長大的地方。蒂法家擁有世襲的爵位,家族領地在距首都六百里的坎倫鎮,而家族企業最盛名的產業就是高質紅酒,所以蒂法男爵也是個商人,他在首都還擁有一家很大的高貴紅酒售賣店,多虧這門生意做得興盛,蒂法男爵才能年紀輕輕時就在都城擁有這麼一幢豪華的宅邸。
分離的時刻就在眼前了,簡感到有幾分壓抑,“法爾娜,我就送到這裡了吧,等我安頓下來,會和你聯絡的。”
法爾娜紅著眼睛,“你不進去嗎,我會讓父親安排你居住的。”
“不了,說實話,我還不擅長應付這種場面。”簡搖搖頭。
“那你在這等我一下。”法爾娜說完轉身進了屋子,很快出來將一個袋子交到簡手上。
“裡面是一百個金蘇克,還有一把寶具短劍,是我父親年輕時候的收藏品,劍名雷刃,你以後不要總靠雙手戰鬥了。”
簡想說謝謝,卻說不出來,他的嘴被法爾娜的紅唇堵住,法爾娜緊緊擁吻他,充滿了不捨。
良久唇分,法爾娜臉龐梨花帶雨般,“你一定要來找我哦,記住我在等你。”
簡重重的點頭,然後轉身離去。
告別法爾娜,簡來到繁華街道,在一家雜貨店買到了倫爾城地圖,和海澤拉斯大陸地圖。
在都城的主軸線上,這條街道寬敞而繁華,巡衛森嚴,時不時有身披重甲的城衛軍經過。
簡循著地圖一路來到這裡,總算看見獵人大廳的招牌,裡面人來人往,好不熱鬧。
進入大廳,感受到著熱烈的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