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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沒有關係啦!慢慢來就可以了。”女孩的臉馬上紅透了好似蘋果。
“慢慢來?還慢慢來咧!昨天晚上宴會上你也看到了吧?楊顛峰先生被那個吉勒斯德公爵的繼女兒吃得死死的,你再不積極一點,沒機會的啦!”英布裡遜說。
女孩抗議道:“那個不要緊!我看得出來,他們交往得還很淺,我不會沒機會的。我看這種事情最準了。”
“好好,你說的算。”英布裡遜不耐煩地說:“總之,雖然是從廣告中迷上的,好歹你這次喜歡上的算是正常的物件,哥哥一定會全力支援你的。”
“哥你怎麼這樣說!”女孩氣得跳腳:“我什麼時候喜歡過不正常的物件?”
“莫非你覺得體操節目的長頸鹿布偶,跟歌劇裡邊駝背長指甲的怪人角色,都算是正常的戀愛物件?”英布裡遜毫不客氣地反問道。
………【第四章 瘋中奇緣】………
楊顛峰雖然才剛吃完早餐,可是他無頭蒼蠅似地在恩居奇維城轉了幾圈──表面上是告訴自己在尋找練拳的適當地點,實際上根本不知道自己在幹嘛──之後,回到選手宿舍剛好趕上吃午餐。吃完午餐,他也提不起勁來練拳或練鞭,渾身乏力地倒在床上,再也不想爬起來了。
也不知躺了多久,至少有兩三個小時了吧?才傳來敲門聲劃破了房中的寂靜:原來又是宿舍管理員來通知,吉勒斯德公爵邸有東西送來。
是攝影機。只有攝影機,沒有伊東華的隻字片語。她雖然在發脾氣,可是卻想到少年向她借攝影機或許有要事急事,不想因而耽誤。這讓楊顛峰心情更復雜了。
他送走公爵邸的使者,拿了這Hi8般小巧的攝影機坐在床邊把玩著,也不知只是發揮了機械狂的好奇本能,還是真的想學會攝影機的操作方式。
楊顛峰向伊東華借來攝影機,本來是想錄下重要的比賽的過程。畢竟,雖然攝影機的鏡頭底下會漏掉很多東西,卻至少可以幫助他回憶比賽的過程。比方說之前長槍大漢的首戰,雖然幾個關鍵的動作楊顛峰都還記得,可是他所記得的部分已經無法連貫在一起了,若是漏掉了什麼,這時他就再也回想不出來了。
“現在我到底該怎麼辦呀!”少年喃喃自語道:“莫非真的要我在人來人往的公園中練我小鬼打架的絕招左勾拳,讓人家看笑話?或者乾脆專心練鞭算了?”
當然,這其實並不是他所煩惱的事情。
想了又想,楊顛峰還是支起了身子,拿起菱鞭打算上樓頂去了。可是,才剛決定要這麼做,少年就想起了上次練鞭時留下的不解之謎──為何光暈在自己不盯著看的情況下,會比較快消失?
他已經不打算把那個看起來漂亮,實際上沒啥威力的光暈練成攻擊道具了。可是謎題還是謎題,總得解開才是。當然,想要簡單解釋的話,說是因為不盯著光暈看精神集中力就不夠,似乎也說得通;可是總覺得有哪裡不對勁。
楊顛峰的目光掃過桌上的攝影機,靈機一動:“對了!把光暈消失瞬間的畫面拍下來的話,說不定可以找到什麼線索。”
能把注意力轉移到其他東西上當然是好事,他很快地忘了原先的煩惱,帶著攝影機和菱鞭到了樓頂。本來還是準備照以前一樣舞著菱鞭,等待光暈消失的那一瞬間以便拍攝下來,後來發現舞不舞菱鞭都一樣,只要不盯著看,那團光暈過一陣子之後一定會突然消失,也就沒有再練鞭了。
他拍下了至少十次光暈消失瞬間的鏡頭,興沖沖地到了宿舍起居室想要借電視機一用。攝影機上雖然有個小螢幕,可是能用大螢幕看的時候誰願意遷就小螢幕?起居室曾是他和瑟那、乎也目嗑牙聊天的地方,這兩天則沒看到他們人──想必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