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足夠了,立刻跳起來,指著陳菊笙:“好啊!你怎麼能這樣呢,你竟然把二手貨丟給我們家小嶽,快快,快把錢給我還來,這親我們不作數!”
如此一鬧,整個三十六弄的居民都醒了,家家戶戶都開啟了燈,有的躲在窗簾後頭偷看,有的則趴在牆壁上偷聽。
岳母一邊拍大腿一邊嚎,“哎喲,我們差點就上當了喂!”
菊苼上前一把扶住岳母:“我說岳家姆媽,你別聽他們胡說。”
“我不管,你快還錢,快還錢!”岳家母親毫不顧忌的伸出手來催討。
菊苼無法,只得讓德成上去拿錢還給人家,可即使如此,岳母仍是不放棄嚎叫,一個勁的喊著:“真倒黴啊!怎麼會這麼倒黴,真是前世作孽哦!”
菊苼氣的眼冒金星,乾脆又從兜裡掏出五十塊錢來一把塞進了岳母的手裡,道:“好了吧,算我向你賠不是,您多擔待。至於我女兒,確實是我沒教育好。”說著,反手朝月茹一個耳光。
方靜江見狀,一掌拍在桌子上:“你當著我的面都這樣,背地裡還了得!!!”
聲音很響,聽的菊苼和岳母心臟怦怦直跳。
本來方靜江的眼神就又大又黑又有神,一旦生起起來,就像一口古井,俯下身去好像能看見會吃人的深淵。
叫人不寒而慄。
這其實與他從小的生存環境有很大的關係。
因為住在彩虹老街,講道理是沒有用的。在這個法制尚未健全的年代,有時候不得不依靠武力來解決問題。
比如說,方家剛剛搬到彩虹老街去的時候,樓上的那戶人家為了能多佔用一些灶間的面積,就從二樓的窗臺倒洗腳水下來,而下面方家正在煮一鍋粥。骯髒的水自然全滾進鍋裡。方家二老是本分的老實人,不敢去找人算賬,只有忍氣吞聲。
彼時方家姐弟,也就是方靜江和方桂芝還太小,等到他倆大一些的時候,樓上的人家要是還敢欺負他們,靜江就去打人家的兒子,桂芝就在旁邊罵。見一次,打一次。一直打到樓上的人再也不敢欺負他們的爹媽為止。
方靜江為此從小頂著一個皮大王的名聲一直到如今,說到底也無非是為了保護想保護的人。
更何況方家的老大方潤江實在不似一個老大的樣子,按方家人自己的話來說,那就是一個吃裡扒外的。
至少在桂芝的記憶裡,靜江八歲的時候,桂英才四歲,還一天到晚吐血,她一個十二歲的女孩子已經開始為母親分擔家務了。
每天早上兩點,靄芬就把桂芝叫起來揀絲綿了。
黑色的絲綿成團成團的,先拉到門外去敲灰,敲乾淨了才拿到屋裡一點點撕開,弄好之後每斤只能拿到1角6分錢。
就這樣當一家人存滿了3圓錢之後還被方潤江給全部偷走了。
等到他正大光明的想帶女朋友回家時,也因為母親帶著妹妹們揀絲綿而覺得丟臉,他讓母親把絲綿全部丟掉,靄芬不同意,說這是一家人的生計,之後他就沒讓女朋友到家裡來過,也從不向女方透露自己家裡的真實情況。
其實方潤江要結婚的物件就是他師傅的女兒,叫做孔銀妹。
師傅家裡有錢,在海城開了至少兩家飯店,所以師傅光是老婆就娶了兩個,銀妹是小老婆生的,自然什麼都要爭,素來是很兇悍的。
潤江和銀妹的婚事,靄芬是不同意的,於是潤江就把戶口本給偷了出去。
靄芬察覺時已經來不及了。
由於孔家嫌棄方家太窮,門不當戶不對,潤江和銀妹的婚禮時,竟然沒有邀請方家的任何一個人到場。
方潤江心裡不是滋味,對銀妹說:“總要帶一個人吧,把我弟弟叫來吧。”
靜江那時還小,八歲的孩子,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