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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頁

他說:「我希望我的中文跟你的英文一樣好。」

「過獎過獎。」我說:「但是我四歲進英文幼兒園,念英文小學、英文中學、英文大學,不好該槍斃。」

「誰教你中文?」他奇問:「通常唸了英文中文便差。」

「我有一個哥哥,他中文好,我受他影響。玫瑰,別心急,慢慢來,我覺得你已經不錯了。」

「玫瑰?」他笑,停下步來,「你真叫我玫瑰?」

「為什麼不?我喜歡這名字。誰規定男孩子不能叫玫瑰?」我笑著反問:「而且路斯根本是玫瑰的意思。」

「你可喜歡我?」他問。

「嗯,不然為什麼跟你出來吃茶吃飯?」我也問:「你喜歡我?」我看著他。

「彼此彼此。」他用得很恰當。

我笑了。

奇怪。我沒有當他是外國人。而且我喜歡他。一般的英國人惰性重。他沒有這毛病。他的幽默感是驚人的,可愛的,惹笑的.甚至孩子氣的。

反正是暑假,我多留了三天,至少我打算多留三天。我向旅館預定了房間。因為他寫了一張字條給我,中文的—-「希望你多留幾天,為了劍橋,為了我的論文,為了你的假期。玫瑰。」看了這樣的字條,我笑得滾在床上——玫瑰。一個男孩子叫玫瑰。而且他簽著玫瑰。

他一早來敲我的房門。我們劃了船,吃香腸麵包,走遍整個劍橋大學,在圖書館裡孵了半天,改他的卷子,到他的宿舍去坐。

他的房間是三號a。老房子,恐怕有三百多年了。但是中央暖氣是新裝的,很暖和。從視窗看出去,就是那條河。這是一間美麗的房間,這也是一間美麗的大學,而菲臘尊路斯,他是一個美麗的男孩子。

第二天我陪他打網球,我們在河裡游泳,再去看一場電影,吃了很多,他要付錢,我不讓他付。晚上他來我的房間,我們研究了半天國語,什麼字該是尖音!什麼字該是圓音。我教了他一苜詞。

詞說:「今年花比去年好。

只見明年花更好。

知與誰共。」

我問:「你看得懂嗎?玫瑰?」

他說:「我或者不大會騎腳踏車,但是不至於笨到你想像的地步。我懂這詞。」

「你喜歡嗎-」

「我喜歡它,我也喜歡你。」

「謝謝你。」我說。

到了外國,我是寂寞的,沒想到可以與一個英國男孩子談辭,通常連中國男孩子都沒有這種興趣。我喜歡他,真的。我認識許多會講國語的外國人,他不過是其中之一,沒有什麼稀奇。但是他有一種獨特的味道—-孩子氣?廿五歲不算太小了,是什麼呢?我不明白。但是他那種氣質使我在劍橋多留了三天。

我幫了他許多忙,關於功課上面的疑問。

他說:「下次我見你,我們可以談秦可卿的問題了。」

他還是對紅樓夢有興趣。

後來下雨。我們靠在傘下去喝酒。附近有一間酒吧,專賣啤酒,開了大概有一百多年,我們兩個人買了瓶甜馬添尼,加了冰,就喝起來。他告訴我他的故事。

他是獨生子,在德國留學兩年,德文好得離奇,功課一直不錯,畢業後暫時還沒有打算,不過以他那種才能,不怕找不到工作,然後他問我的故事。

我答不出。

他懷疑的問:「你家很有錢?」

「沒有什麼錢。」

「外國學生多數有錢。你父親開什麼車子?」

「不過是麥塞底斯oslc。」我笑。

他白我一眼,「還說沒錢,你怕我綁你票?」

我笑。

「喂!你能不能喝,我不想把你灌醉。」他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