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殺了人要怎麼出去?這間配音室沒有窗戶,錄音室的雙層窗都上了鎖,我還在現場,如果兇手企圖從窗戶跳出去我應該看得見。除非……”說著,他猛地抬起頭看著天花板。
“小洛。”公孫錦溫和的聲音打斷了他的思索,“你一直站在錄音室的門口嗎?”
“廢話。”洛毅森被打斷頗為不爽,“那是唯一的出口,難道我會關上門等隊長他們趕來?這麼低階的錯誤你覺得我做得出來嗎?”
被嗆了幾句公孫錦倒也不生氣,笑眯眯地看著他:“還有嗎?”
湧到嘴邊的話卡住在那一點私心上,他看了看公孫錦和一直無視自己的藍景陽,搖了搖頭。公孫錦微眯起眼睛,本是毫無異常的目光讓洛毅森緊張起來:“你懷疑我?”
一邊檢查屍體的藍景陽滿不在乎地隨口道:“懷疑你也很正常。密室案中只有你和死者,他死了,你活下來。”言罷,抬頭看著洛毅森,“還是說,你有其他線索可以提供?”
該死,剛才沒說,現在若是告訴他們豈不是證明自己有意隱瞞?失策了,被他們打了個回馬槍。洛毅森忍著一肚子火氣,言道:“你們懷疑我是有道理,但很遺憾,我不是兇手。首先從傷口來說,就不可能是我。”
公孫錦眉峰一挑,笑問:“為什麼?”
洛毅森走到屍體跟前,指著脖子上的傷口,說:“兇器很尖利,瞬間劃開了氣管、頸部動脈,這種情況下血液不會慢慢流出而是會以放射狀噴出。如果我是兇手,衣服應該有血跡。”
“你也許會換掉衣服。”藍景陽不疼不癢地說。
“不可能。”洛毅森把矛頭指向藍景陽,“首先,今晚十一點我離開局裡的時候就穿著這身衣服,有同事可以作證;第二,外面那條街上至少有兩個交通監控攝像頭,我和死者橫穿馬路肯定被攝像頭拍到;第三,我跟死者在二十三點五十五的時候透過電話,也是那時候我們橫穿馬路進入大樓。死亡時間是今天凌晨一點十分,隊長他們在一點二十五分趕到,之間相差了十五分鐘。如果我是兇手,要在這十五分鐘之內處理兇器、血跡、指紋,後兩者都好說,重要的是兇器。”言罷,他轉過頭去看著公孫錦,“你們留在外面的人找到兇器了?”
這話問得有些沒頭沒腦,公孫錦覺得有趣,便問:“你怎麼判斷出外面還有人?”
洛毅森忍不住翻了白眼,說:“這不是明擺嗎?不管什麼部門出現場都不可能只有兩個人,隊長帶走了我的那些同事,換句話說,現場外圍的調查工作你需要安排自己人負責。”
面對洛毅森的侃侃而談,藍景陽抬手把壓得過低的帽簷向上推了推,露出一雙深邃的眼睛緊盯著洛毅森,洛毅森也不膽怯,坦然地面對他:“十五分鐘內處理兇器,還要顧忌街道上的攝像頭,我不可能跑得太遠,或者說我只有在兩棟樓之間的巷子裡才有機會藏匿兇器,但是我敢保證,你們在那裡絕對找不到。”
“哦?”公孫錦饒有興趣地走過來,“為什麼?假設兇手另有他人,也有一些可能性在巷子裡處理兇器,為什麼找不到呢?”
“直覺。”
藍景陽對這個回答有些失望,重又把帽簷壓低去一邊檢查其他東西。倒是公孫錦,像是自語地說:“直覺啊。”
洛毅森不喜歡他的口氣,高高在上被他審視的違和感。所以,走到他面前,說:“直覺並不是什麼不靠譜的東西,是多年的經驗結合理論的綜合第一判斷力。”
洛毅森對直覺的定義換來了公孫錦詫異的目光,莫名的,他有些緊張,等著公孫錦出招。豈知,對方卻說:“你回去吧。”
“什麼?回去?”
“當然,早點回去休息。”
洛毅森欲言又止,終究還是沮喪地點點頭,連聲再見也沒說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