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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2部分

說過,買來地時候。女娃子都要好好驗看一下的,那雲袖小丫頭,別地地方都長得好,唯有左腿的膝下生著半指長的胎印。這事兒您可以去問雲袖的爹孃,他們準記得!”

我頷首,喚出一直沒事做的仵作來。

“半個月前,衙門殮房裡那具無頭屍,驗屍結果如何?身上可有巨痣或者胎痕?”我問他。

“回大人。那具屍首系女性,頭首不見蹤影,屍身浮腫巨大,胸腹及私處部多有割刺傷痕。若說印記,倒能認出在左膝之下一寸處,生有細長的淡色胎痕。”

我回頭對堂上的京尹道:“鄭大人,這就是真相。”

“誰人所為?”

“下官說過,那是另一樁兇案。與本案的取證調查判斷,應互不干涉,獨立進行。”

雲袖早死了,就在那邊地停屍房裡聽著我們審案。

她與珠漁兒都約在同一天行事,不知是巧合還是孟章的故意。

雲袖跟老鴇借來好看的簪子。是為了夜裡去見秦之紇時候佩戴,不料遺落在現場,成為證物之一。而珠漁兒那邊,我想不出有什麼證據。

書信?早毀掉了吧。

派去送信的丫鬟?被賣到不知什麼地方去了。

秦府?你敢去搜查麼?

因此雲袖之死比珠漁兒更難調查。

刨除丫鬟所知的、珠漁兒害雲袖的動機,關於殺人過程的唯一證言。就是人販看見她最後上了秦府的馬車。秦府地馬車麼。誰都認識,這不會認錯。也就是說。哪怕不能證明秦府把雲袖怎樣了,也能證明這幹下殺人案子的雲袖,在事後跟秦府的人來往過。

可是這樣間接的罪證,如果給秦府帶來一份麻煩,只怕回報在辦案者身上的會有十份之多。我絕對不想惹禍上身。

我清清嗓子:“既證明雲袖已死,也知醉鄉苑地焦屍確實並非雲袖,物證再添,是否可以認定,這位姑娘所言屬實?”

“可。”東宮在屏風後回答。

“那麼可否依此結案,並釋放無辜的舉人張緹,請監國大人、鄭大人定奪!”我行禮,退到一邊,頗有辯護完畢的輕鬆感。

東宮決定如何判案,而熟知律法的京尹負責量刑。

逃走的那名丫鬟果然從輕發落,只是也少不了杖責和發去邊關做勞役。鴇母見好不容易回來地人又沒了,一陣狂嚎乾哭,煩得京尹也順手批了她掌嘴十下。人販子老兄地刑罰就重得多了。教唆者孟章在逃,暫不定案。謀害雲袖的兇手則另外立案追查。

見事情解決,我大大地鬆了口氣,交接完手上地材料,往衙門口去。

張緹追上來:“秦小弟,這回多虧你了!”

“哪裡,如果你真幹了點啥,誰也救不了你。”我揮揮手道,“回去梳洗一下吧,世子的車馬應該在外面等你了。”

“奇怪,秦小弟,你的嗓子怎麼了?”

嗓子?一直難受著,就是給孟章掐的,可憐我還得說那麼大堆話來替張緹脫罪。“嗓音很怪嗎?”我明知故問。

“嗯,”張緹低頭看看我,“而且你脖子上有指印……”

我抬手遮住頸項,道:“這個說來話就長呢……先讓我回去補補瞌睡吧,今天累壞了!”

正說著,突然有六七歲的小孩跑到我眼前,遞給我一封信。

“這是……”

“那邊的哥哥讓我送過來!”他脆生生地說。

沿著他指的方向,我只能看見人來人往,並無誰刻意朝我張望。

拆開信封一看,裡面裝的信紙上只有幾句話:

“在下會再設計案子給你辦的,晏小姐。可別斷錯,否則就沒意思了”

許久不見的簡體字,如果不是出自孟章之手,倒真令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