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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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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靈的反覆確認,反而讓這些小細節在供詞筆錄中顯得更加明顯了。

楊帆本來就沒有教這個常家小子作偽供,這種老實巴交且又年輕識淺沒甚麼見識的孩子,如果你教他一些偽供,根本不需要動刑,那些有經驗的司法官員只消動上一點訊問技巧,就能套出虛實。

楊帆……只是對他做了一點小小的啟發而已。

常家父子都是笨口拙舌的人,或者說,以他們的素質,不知道供述時該怎麼說、說些什麼。再加上當時的場面太過激烈,他們身為局中人,肯定會忽略一些東西,於是他們在供述時,就只能乾巴巴地講個粗略的過程,這一來,旁人自可在細節上大做文章。

楊帆前些天在二堂審問這對父子,反反覆覆、來來去去,顛顛倒倒,其實就只做了一件事情:誘導性發掘!

楊帆把他父子二人忽略了的細節都給挖掘了出來,把他父子二人已經無法記起的空白部分在一次次的詢問、提示、假設、推測中幫他們完善了起來。

被楊帆挖掘出的細節,本來就是他們的經歷,只是疏忽了,或者不覺得有供述的必要,如今既然想起來、說出來,他們當然不會再改口。

楊帆依據他們供述的事發過程,在提示、假設、推測中幫他們添補到記憶空白區裡的東西,也自然而然地成為了他們的記憶,他們已確信無疑那是他們親眼所見、親耳所聞的東西,你就算拿著測謊儀也休想證明他們在說謊。

程靈有些坐不穩了,可是常之遠的供詞與他在大理寺的供詞並不衝突,僅僅是更細緻了而已,他能提出什麼疑議呢?質疑常之遠為什麼在刑部的招供比在大理寺時更細緻?那就只能得出一個刑部辦案謹慎,大理寺問案草率的結論了!

何況御使臺也不可能幫他站腳助威,御使臺是主張輕半的。所以趙久龍出手必定是在量刑的時候,那時才與刑部就輕判與免刑一較長短,目前他絕不會扯楊帆的後腿。

想到這裡,程靈只得忍住,待常之遠退下,又帶常林上堂時,出現了與常之遠一樣的問題,他的證詞也更細膩了、更完善了。

他在大理寺招供時,只說平素嗜賭,結果與潘君藝賭錢時欠下鉅債無力償還,潘君藝便提出要他妻子陪宿還債。而在楊帆的反覆詢問提示下,一些被常林忽略掉的有助於幫他兒子減刑的要點都一一挖掘出來。

比如,常林特意提到,他以前賭錢時從沒見過潘君藝;他還提到,他因為貧窮,賭的數額並不大,而這位出手豪綽的闊郎君卻願意與他賭錢,並屢屢借錢給他葉他賭;再比如,潘君藝索債不成要他拿娘子抵債時,他曾問過對方如何知道自己娘子美貌,對方曾經答說在定鼎街頭、天津橋畔見過……

如此一來,常林的回答就把潘君藝此前街頭調戲程氏娘子以及謀人妻子設局騙賭的罪名給坐實了。

程靈心中集急起來,可是此刻是三司會審,他不可能對常林用刑。

程靈眼珠亂轉,心中盤算:“楊帆處心積慮,自然是為了給常之遠脫罪。可是,潘君藝即便調戲過程氏娘子,又為此設局誘常林賭錢,也不過是色迷心竅,行為不端。常之遠殺人總是事實,如今看來,只有在量刑時據法力爭了!”

想到這裡,程靈乾脆放棄在供詞方面糾纏的想法了,他雙目半闔半閉的聽著常林的證詞,一條條相關的律法從他識海中緩緩掠過,他的心神又定了下來。

另一邊的趙久龍早就在養神了,到目前為止,所有的證據都是對減刑有利的,他當然不會提出什麼質疑,因為他所代表的御使臺本就是提議減刑的,他現在等的就是討論量刑的那一刻。

“把常林帶下!”

楊帆吩咐完了,向左右拱拱手:“兩位仁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