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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62部分

當。”

武則天還不知其中有這麼一出,她還以為此次鬥毆升級,完全是因為雙方不斷的摩擦,聽了這話,不由看向楊帆。道:“竟有此事?楊帆,你怎麼說?”

楊帆平靜地道:“這件事,臣並不曾聽武大將軍說過。”

武懿宗怒道:“你敢欺君?你們有人逃走,我不信他們不會對你言及此事!”

楊帆笑了笑,說道:“是。他們的確對我說過。他們說,當日隨旅帥高初入城喝喜酒。這件事陛下可以查。高初不日就將成親,然軍中好友軍務在身,介時不能參加,是以趁著當日空閒,要先擺幾桌。”

武則天不用問,這事一查就知。楊帆不敢在這種事上撒謊的,她沉聲道:“說下去!”

“是!”

楊帆道:“他們行至長街時,忽然金吾衛官兵巡弋至此,故意碰撞。雙方因而動手。以往動手,雙方只動拳腳,沒有人敢動兵刃。可這一次蹊蹺的很,甫一動手,金吾衛的人便不約而同,掣出兵刃大打出手,我千騎官兵措手不及,多人受傷……”

武懿宗道:“你放屁!你……”

“你閉嘴!”

武則天一頓龍頭柺杖,喝道:“朕在問話,越來越沒有規矩!”

武懿宗嚥了口唾沫,憤憤閉嘴。

楊帆接著說道:“就在這時,自路旁一家小店突然躥出幾名懷揣利刃的賊人,於此同時,大隊金吾衛突然出現,將整條長街兩端堵住,然後把臣的部下和那些賊人一併拿下,並指說臣的部下包庇罪犯,乃是同謀。”

楊帆說到這裡,頓了一頓,又道:“然臣與武大將軍懇請交涉時,隻字未聞武大將軍提及此事,口口聲聲只要臣一步一叩首,跪行至金吾衛中軍帥帳請罪!”

楊帆這番話想說明什麼,在場的人沒有不明白的,這事要查實也不難,如果武懿宗辦的仔細,那些賊人都是真的,怕也是故意買通的罪犯,早就落在他們手裡,拿出來坑人用的。

千騎成立才多久?兵丁又是抽自各衛,要說這麼短的時間就已經和地方上的強梁賊盜拉上了關係,甚不可能。這便利條件反而是金吾衛的,千騎營守的是宮城,能給盜賊幫上什麼忙?

武則天沉吟了一下,又轉向武懿宗,道:“你有何話說?”

武懿宗道:“那些賊人確是罪犯,今已移交洛陽府,姑母不信,一查便知。那些人既是囚犯,千騎官兵便難辭其咎!”

武則天又看向楊帆,楊帆道:“臣在秋官衙門處理刑案時,判據中有保辜之制。凡是毆人,皆立辜限。手足毆人,傷與不傷,限十日;若以他物毆傷者,限二十日;以刃傷人無大小之限,及湯火傷人,限三十日;若折骨跌體及破骨,無問手足、他物,皆限五十日。限內死者,各依殺人論,陛下必然明其義理。”

楊帆這段話是說,朝廷法律中有這麼一條,叫做保辜制度。比如兩人發生毆鬥,並不是對方當時是什麼傷,就按多重的傷來懲罰施暴的一方,還有觀察期的,因為這裡邊有個傷勢惡化的問題。

所以,如果用拳腳傷人,那麼自事發之日起,要觀察十天,如果十天內這個人死了,你就是殺人罪而不是傷人罪了。當然,這個十天內死掉必須是和這次鬥毆有關的,起碼你是查不出其它死因的,總不能今天捱了一拳,明天上街被車輾死也說是施暴人的責任。

武則天不甚明瞭楊帆的意圖,可這條法律她是清楚的。《唐律》曾一再修訂,而律法是國家的重要職權,必須報呈御前逐條合議,並由皇帝批准。武則天點點頭道:“朕自然清楚!”

她把保辜制度的意義簡單說了一下,又向楊帆道:“你提起此事是何用意,若是被抓兵士有所死傷,要追究金吾衛責任麼?”

楊帆道:“陛下面前,自然萬事陛下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