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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9部分

人不會沾包。可現在,嶽肅是從重處罰。只是那狗頭鍘並非給常大人準備的。

鐵虯負責掌刑,姜武五人先被狗頭鍘砍了,至於常赫,和其他人一起全部收監,該充軍的充軍,隨後嶽肅發下行文給湖州同知,幫忙抄沒徐榮與常赫的家產,當然殷柱和厲浩然是各帶五十人全程監視的。而且,張貼告示,曉諭百姓也是少不了。

嶽大人退堂之後,又要將事情的始末,寫成奏摺,上奏朝廷,請朝廷將涉案官員,擒拿之後,送抵湖州,交到總督行轅,進行對質。

他的奏摺到了北京,自然要引起軒然大*,這倒不是說案子牽連過大,因為天下的官員都知道,嶽大人時常會做出一些驚天動地的事,翻出一個冤案,處理一個退了休的巡撫,一個退了休的按察使和一個剛剛升到知府的官員,算不得什麼。可關鍵是在於,這個案子發生的時間有些不太妥當,因為國舅爺的案子,你還沒給出一個交待呢。

張嫣看了嶽肅的奏摺,那是氣惱不已,自己催辦的聖旨,都已發下去了,你不趕緊給我一個交待,搞那些亂七八糟做什麼。可發了一陣脾氣之後,該做什麼還得做什麼,嶽大人的奏摺也得批示,都是正事,也不能不給個回覆吧。張嫣只好下旨,命令錦衣衛去將涉案官員批捕,送往浙江。不過這是後話,暫且不表。

再說岳大人這邊,他的奏摺剛送出去,朝廷的旨意也就到了,嶽肅焚香接旨,待旨意到手,又和前來宣旨的太監客氣兩句,表示自己一定儘快破案。然後,又依照旨意上的意思,讓那太監將國舅爺的屍體帶走,南方天氣熱,現在張中信的屍體都臭了。

將傳旨太監打發走,嶽肅還是沒有馬上徹查張中信的案子,反倒是審起那些被抓來的商人、富戶。

審理他們很是簡單,無非是行賄。嶽大人搞掉了徐家,開堂審理之時,昨天堂上的血都沒擦,七具屍體,還扔在那裡。看到這個架勢,上堂的富戶,腿都發軟,都不用找常赫對質,一個個都就全認了。有那膽小的,甚至連自己當初做的那些見不得光的事,也一五一十交待個明白。

嶽肅讓他們簽字畫押,行賄朝廷命官,量刑方面,有許多不同之處。比如說,把錢送去了,人家沒收,這可以打一頓板子,當作警告。另一種是,錢送去了,當官的也收了,彼此心照不宣,以後該照顧照顧,當時一直沒求你做什麼太出格的事。這一種人,罪名能小點,當時要取決於送了多少銀子,按照大明的律例,行賄、受賄同樣判刑,只是行賄要較受賄減等量刑。第三種就是徐向志這種,給人送錢,包庇自己橫行無忌,經常犯點案子。那就沒二話說了,最輕都得殺頭。

這裡的商人,像徐向志的不多,也就三五個,不過也沒有像徐老爺那樣,幹出驚天動地案子的。可嶽大人也不知是吃什麼嗆藥了,直接下令抄家。一聽這個發落,這幾位老兄都哭了,令他們哭的還在後面,嶽肅還把他們給發配了。

洪森的家,是屬於那種逢年過節孝敬,卻從來沒有求過常赫做事,甚至他們家平時,也是低調的很,一貫沒惹出什麼麻煩。對於這種行賄,可以和保護費相提並論,也就是說,我按時給你送銀子,你別來找我麻煩就行。

這等事情,可以說不算什麼,作為一個天下數一數二大財主,隨便賞地方官兩個銀子,彼此不傷和氣,換誰也說不出什麼來。哪怕他給地方官孝敬最少,地方官也不敢去招惹他。即便不給,誰也不敢把洪家如何。

對於洪家的低調,和行賄的銀子,正常來說,就是睜眼閉眼的事。當時嶽大人卻做出一個令人意想不到的判決——抄家。

在他宣判的那一刻,洪森的兒子洪麟可傻了眼,他大聲說道:“大人,這可使不得呀……我們家一沒作奸犯二,二沒勾結官府做什麼惡事,您為什麼要抄我們的家。再者說,我父親已經過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