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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部分

〔〕從全稱到特稱

全稱命題的特點是,如果它為真,那麼這個說法適 用於同一類別中所有特定的個體。就好像如果“所有的 狗都是食肉的”成立,則“有些狗是食肉的”必然成立 一樣。再舉一個例子,如果“沒有男性是媽媽”成立, 那麼“一些男性不是媽媽”也必然成立。這些都是最普

簡單的邏輯學

通的例子,既不聳人聽聞也不鮮為人知,但是這個簡單 的推理過程卻是值得我們關注的,因為它生動體現了論 證中的必然性。假設“所有的狗都是食肉的”這個前提 是正確的,那麼無疑結論中“一些狗是食肉的”必然正 確。同理可推知第二個例子中的“一些男性不是媽媽” 也必然正確。這些結論是必然的。必然的結論是確定 的,無可置疑的。

從全稱到特稱的邏輯推理過程及其所蘊涵的必然性 是非常簡單的。如果我們知道某個結論是對整個類別成 立的,那麼它必然對這個類別中的任何部分都成立。

: 1從特稱到全稱

從全稱到特稱的論證過程確保了結論的必然性,從 特稱到全稱則不然。對部分有效的結論,我們不能肯定 地說對整體也都成立。在一些例子中,從特稱到全稱的 論證過程會得出明顯是錯誤的結論。“一些女性是母親” 是個絕對無誤的命題,但是這個前提並不支援“所有的 女性都是母親”這個結論。這說明了什麼呢?這說明, 不是僅僅有正確的前提就可以得出正確的結論。要得出 正確的結論,前提對結論來說必須是充分的,這恰恰是 特稱前提所不能提供給全稱結論的。整體包含部分,但

第 3章論證:邏輯學的語言 1111116111: 1116 1111186 0『

是部分不能代表整體。

那麼,在特稱前提和全稱結論之間存在合理的通道 嗎?答案是肯定的,只要我們能夠保證結論包含的範圍 完全落在前提的範圍之內。在不能做出確定的結論時, 我們可以做出可能的結論。換句話說,這個從特稱到全 稱的過程,必須是謹慎的。如果我遇到的所有克萊爾村 的居民都是紅頭髮綠眼睛,又假設我遇到了很多克萊爾 村的居民,那麼如果我說:“可能所有克萊爾村的居民 都是紅頭髮綠眼睛。”這也不是沒有根據的。至於我的 推測是否屬實,那是另外一回事。僅僅因為某些特徵適 合於整體的某個部分,就聲稱這些特徵也必然適合於整 體,這是明顯的謬誤。但是這種謬誤人們常常避免不 了,所以在面臨類似的情況時應加倍小心。以偏概全是 人類的某種天性,儘管這並不是什麼好事。

丨表斷言

一個命題,讓我們回憶一下,是某種可真可假的論 斷的語言表達。從語法上看,每個命題都包括一個主項 和一個謂項。主項,是我們所要言說的物件,而謂項, 則是我們對此物件所說的一切。斷言是將謂項附著於主 項的觀念聯結過程。“萊瑞爾是經理助理”,在這個命題

簡單的邏輯學

86171 10100;1

中,經理助理是萊瑞爾的謂項。

如果說斷言是將觀念聚合並配對的過程,那麼測試 斷言的正確性就在於聚合在一起的觀念是否在實際中相 互切合。如果觀念在語法上的聯結反映了現實聯結中的 客觀秩序,則這些觀念是切合的。在命題“麻疹是傳染 性的”中,傳染性是對麻疹所下的斷言。這是個正確的 斷言,因為主項和謂項相輔相成,命題反映了真實的聯 系。同樣的過程可以應用於命題“馬克“吐溫出生在美 國”。出生在美國是對馬克“吐溫的正確斷言,因為它 反映了實際情況。

由上文可知,正確斷言的結果,是我們能得出正確 的命題和結論。反過來說,錯誤斷